從最近一個時期以來,現在只要一出車輛事故,媒體記者就把肇事駕駛員向飲酒、醉酒等方面想,不僅占用了大量的媒體資源,而且麻木了人們的視覺神經。
現在醉駕寫入了《刑法》條款,更是增加了新一輪的對飲酒駕駛、醉酒駕駛的密集報道。其實醉酒駕駛遠沒有駕車接聽電話、發手機信息,服用感冒藥、抗高血壓藥等藥物,疲勞駕駛等危險性更大。酒駕很危險,可是服用一些藥物后駕車有過之而無不及。一些感冒藥、抗過敏藥物、鎮靜類藥物中含有撲爾敏或苯海拉明等成分,藥物生效后,服用者會出現困倦、嗜睡等現象,服藥駕駛更容易發生事故。早在上世紀80年代,世界衛生組織就列出了7大類在服用后可能影響安全駕駛的藥品,并提出在服用對神經系統有影響的藥物、催眠藥物、有惡心嘔吐反應或變態反應的藥物、止痛類藥物、興奮劑、治療癲癇的藥物、抗高血壓藥物等藥品時禁止駕車,可是我們身邊還經常發現有服用感冒藥、抗高血壓藥等而不顧及交通安全而駕車者。駕車分神也比醉駕更危險,據英國《經濟學家》報道,研究發現,司機的注意力容易受到多種事物的干擾,如收音機、食物、孩子、外界噪音等,而手機是危險系數最高的殺手。當一個人和不在身邊的人進行語音交流時,大腦要更賣力地工作。
研究人員通過掃描發現,傾聽別人的交談會使大腦頂葉的活躍性增加37%,這就意味著即便雙手不拿手機,也會讓人分神。為什么酒駕會使媒體更關注?主要是有像張明寶、孫偉銘等一批因醉駕致死慘死的嚴重事件,更主要的還是對于飲酒駕駛員身上有明顯的酒氣、酒味等才更多地被圍觀的人們與媒體記者所關注,服用藥物開車的、駕車打手機發短信等分心走神的大有人在,媒體能否多關注,探討有效查處之法?不能出了大事再放馬后炮呀!(歐陽兆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