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成語:解甲歸田
新詞語:帶職種田
湖南鄉鎮公務員升職無望包田地種水稻
專家:違反公務員法
網友:多打糧食總比干別的好
“帶甲歸田”的黃慶玖,是一位非典型基層公務員。
調查他的種田背景,呈現的則是一些普通基層公務員的典型生存狀態:在鄉鎮基層干了一二十年,工資低,升職無望直至無欲,以養老心態活在官場,有的如黃慶玖則開始“謀錢途”,以至于觸到國家公務員法的紅線,盡管此舉在情理上容易獲得同情和理解。
黃慶玖是湖南永州市零陵區畜牧局里唯一沒有具體職務的工作人員,工作內容是“協助副局長做事”。他的辦公室,也是唯一個沒掛科室門牌的。
當初從鄉人大副主席申請調到此處,工作清閑無壓力是主要原因。同時,他當時已經獲得了第二個身份——在零陵區石山腳鄉擁有200多畝農田經營權的“種田大戶”。
從實職走向閑職,在官員和農民兩種身份之間疊加糾纏,讓他仿佛坐了趟人生的過山車。
謀個閑職是求之不得的事
黃慶玖今年42歲,畜牧局幾個女同事對他印象不錯,“是個老實人,挺勤快的”。
同事們對黃的過去所知甚少,但黃慶玖種田一事,不少同事都表示知情,而且“十分理解”。有同事說:“他是跟別人一起種田的,這沒什么。”
黃慶玖是在去年9月來到這個在編人員不到30人的單位。局里給他騰挪出3樓的一間辦公室,職務是副主任科員,主要協助分管養殖和動物防疫的副局長做事。
一蔣姓副局長說,黃慶玖在職稱上跟他是平級(都是副科級)的,但黃不是領導。
從鄉人大副主席到非領導職務,黃慶玖并沒有經過多少掙扎。他不止一次跟記者說:“能謀得縣城里的清閑職位,是求之不得的事。”
“能吃苦”沒帶來“好仕途”
黃慶玖出生在農村。大學畢業后,被分配到零陵區石山腳鄉任職。1999年,28歲的他當上了鄉鎮分管農業的副鄉長。兩年后,任鄉人大副主席。在這個職位上,他干了兩屆。
在他的老同事眼中,他是個“舍得吃苦,舍得用力”的人。除此之外,也有缺點,比如沒有魄力,不善人際關系等。
“能吃苦”并沒給黃慶玖帶來多少收益。他說,直到離開鄉鎮,他的工資(包括福利津貼)每月才2300元。
黃慶玖說,在鄉鎮任職的20年時間里,他最初一個人擠在一間狹小的單位房里,每天數著日子過,很焦慮。后來遇到現在的妻子,住房條件有了一些改變。
2006年,他找親戚借了些錢,在郊區買了套100平方米的房子,總房款10多萬,他選擇5年按揭,每月還貸將近2000元。
這個數字曾讓他喘不過氣來。為了減輕負擔,妻子去了市區一家酒店當服務員。
如今,黃慶玖的兒子已經上初一了。“畢業擇校、上高中、考大學,哪個不是要死命花錢。”黃慶玖說。
借來4萬元,帶頭“大戶包田”
黃慶玖說,2012年3月份,他在石山腳鄉的南山村、文屯村督促春耕生產,發現有不少農田處于拋荒狀態,他覺得很可惜。
跟村里幾個干部商量一番后,黃慶玖決定帶頭“大戶包田”,把這些農田全都利用起來。
他躊躇滿志。之后,不到一個月時間,黃慶玖和村里另外兩個農民,通過土地流轉的方式,從村民手里租到了200畝農田,用于制種和傳統水稻種植。
在獲得土地經營權之后的幾天時間里,黃慶玖聯系上了省內一家大型種業公司。按照公司慣例,黃慶玖免費獲得種谷,收成后再將谷種賣給公司——這個,也讓黃慶玖覺得滿意。黃慶玖投入了4萬元,他說,這些錢都是找親戚東拼西湊借來的。
彼時,黃慶玖還在石山腳鄉鄉政府任職。
2012年6月,零陵區各鄉鎮換屆。像黃這樣在同一個職位上擔任了兩屆的,要么交流到其他鄉鎮擔任職務,要么平調到區里,擔任非領導職務。
黃慶玖選擇了后者。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鄉鎮公務員說,一個基層公務員,在崗位上做了很多年后,沒有后臺,沒有突出的能力,一般很難再往上升。那些基層干部如何安置?最常規的做法,就是平級調到縣里或區里,做份閑職直到退休,“也算是養老”。
受質疑,決定不再種田
今年5月2日,五一小長假后的第一個工作日。黃慶玖帶著一支由25個村民組成的“插秧隊”,浩浩蕩蕩地朝他的田地走去。
今年,他承包的田地變成了400畝。
他曾給記者算過一筆賬。400畝農田,可以賺得8萬到12萬元,加上政府補貼,最少也可以賺到12萬元——這個數字,是黃慶玖目前工資年收入的5到6倍。
這個有著400畝農田種植經營權的人,身份卻不是農民。即使下到農田,黃慶玖的左上衣口袋依然別著一個圓形工作牌,上面寫著職務:零陵區畜牧水產局副主任科員。
此時,關于黃慶玖以公務員身份種田的質疑聲開始傳來。當記者再次見到黃慶玖時,他說,自己更多的時間是在辦公室,沒花在種田上。
黃慶玖說,自己的事被媒體報道后,他仿佛坐了一趟人生的過山車。“最初,是作為正面典型報道的嘛,我自己也吹了些牛,哪里曉得后來又說不能種田。”
關于他的第一篇報道《副鄉長辭職種田》,被國內多家媒體轉載,在網上引發熱議,黃慶玖被看做是一個不戀官場、回歸農田的非典型基層官員。
而后,關于身份的質疑隨之而來。據稱,黃慶玖還因此接到上級領導部門的電話,批評他“愛出風頭,惹了麻煩”。
對于黃慶玖種田一事,零陵區組織部稱,他們不了解情況,也不作評價。“這是他的個人行為。”
黃慶玖對記者說,他已經決定不再種田了。“今年投入的幾萬塊錢,算是借給別人了。我只收回成本,給我一點利息就可以了。”
說法
違反了國家公務員法
姜明安(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黃慶玖的行為已經違反國家公務員法,而且在情理上同樣說不過去,他這等于拿著國家財政、納稅人的錢,辦自己的事,納稅人能同意嗎?
不容于法,可容于情
肖仁福(湖南作家,研究官場多年):黃慶玖的情況雖然不容于法律,但是在情理上容易獲得同情和理解。他要生存,他的家庭要生活。矛頭不應對準個人甚至這種現象,而是制度,政府應該思考。
問題的根源在于制度
楊波(學者,研究公務員制度改革):問題的根源在于制度。首先,基層公務員中很多職位的設置屬于雞肋,甚至成為擺設,基本沒有很多事情做,加上待遇偏低,升職無望,這幾乎已經構成了基層公務員另謀“錢”途的主要原因。另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是,一些欠發達地區基層公務員缺乏監督,這也間接促成了基層公務員在編不在崗、吃空餉現象的出現。
為國多打糧食是好事
網友:為祖國多打糧食,比參股煤礦參股娛樂場所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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