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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丟失身份證無法購實名制車票,在登記身份信息時被發現是網上逃犯,3日,余某因涉嫌盜竊罪被丹陽市檢察院批準逮捕。(中國江蘇網 7月8日)
原以為火車票實行實名制只是讓大家伙購票方便,沒曾想還能用來抓逃犯!絕了!
去年春節期間,鐵路部門在全國范圍內推行火車票實名制,“人、證件、火車票”三者的統一,瞬間秒殺了黃牛黨的囂張氣焰,確保了廣大旅客的購票公平性。不過自春節過后,票源變得寬裕,實名制火車票的這種優勢逐漸就被淡忘了。
因為“人、證件、火車票”三者必須統一,著實給大家帶來了不少麻煩。自己沒證件買不了票不說,親人在異地想回家探親,讓自己提前代買張返程票也愛莫能助,于是乎,民間抱怨聲一片:“票源緊張時實行下火車票實名制就可以了,票源寬松的情況下,搞那么麻煩干嘛?”
不過,今年5月上旬,聽說鐵路部門推出實名制火車票可以掛失補票后,又有不少人拍板叫好:多虧實行了火車票實名制!要擱以前不憑證買得的火車票,丟了就自認倒霉,沒憑沒據的,誰給你補去?實名制火車票,讓咱買的放心!
其實,火車票實名制不僅讓咱們旅客買的放心,還讓咱乘坐的放心。因為火車票實行實名制后,流竄罪犯也不敢在火車上囂張了。這還得從實名制火車票的性質說起,火車票實行實名制后,車票直接和我們的身份標志掛鉤,具有唯一性和確定性。也就是說,一張火車票就能驗證一個人的身份。
警方通過發達的網絡技術把在逃人員的個人信息輸入網絡共享庫,罪犯一旦通過身份證件購買火車票,就將其個人信息暴露出來,警方只需將票面信息或身份證件與網上信息庫比對,就能輕松讓其“現原形”!從購票到入站鑒別身份,再到車上抽查車票證件,這樣一來,別說車上作案,在逃人員連火車都不敢乘了!
據鐵道部公安局透露,今年春運期間全國鐵路公安機關通過實名制售票共查獲公安部網上在逃人員375名,占查獲在逃人員總數的56%,其中還查獲了十幾名殺人、搶劫等惡性、暴力犯罪案件的在逃人員。
看來,火車票實名制對犯罪分子還是起到了一定的震懾作用,凈化了我們的乘車環境。實名制火車票,讓咱老百姓心窩窩里踏實了不少。
當然,火車票實行了實名制,究竟是給我們的平添了一點小不便,但愿鐵路部門能夠采取一些有利措施,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盡量將對普通旅客的影響降到最低。(中國臺灣網網友 龍燕梅)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