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制度的向心力,歸根結底來自對公共利益訴求的滿足
買手機卡、買火車票、上網吧、發快遞……近年來,需要使用實名的地方越來越多。然而,有媒體報道,一些實名制推行力度弱、范圍窄,甚至“名存實亡”。
實名制早已走入國人生活。自有民航以來,乘客就要實名購票;上銀行開戶帶身份證,也從2000年起就成為習慣。加強監管、打擊犯罪,降低交往成本、涵養和諧生態,在社會安全、社會管理的很多領域,實名制是一項很有必要的管理手段。比如今年開始的火車票實名制,就有效打擊了倒票黃牛,有利于保障乘客出行權。
一些領域的實名制未能落實,執行難是重要原因。比如手機卡,銷售代理在營業廳實名拿貨,再出售時就進入監管真空。這時,考慮到銷售成本、用戶需求,實名制也就容易被架空。自行車實名制、快遞實名制等,也大多是因為執行起來“不方便、沒人管、沒必要”而被懸置。
從系統論的思路看,一項制度未能實現設立初衷,考察執行力度是一方面,從操作性角度反過來推敲設計的科學性,也是值得重視的必要環節。
轉型加速中,社會管理的難題越來越多。為確保公共安全,在特定時間、特定地域將菜刀納入管制刀具;像郵局寄送郵件一樣,對快遞投寄人身份進行核實以防危險品漏網,這些做法的出發點無疑都是好的。但換個角度看,緊急避孕藥實名制帶來隱私泄露風險,艾滋病檢測實名制更可能讓需要治療者望而卻步。一旦制度的潛在受益人對某項制度的益處感受有限、“麻煩”卻十分具體,制度就很可能因“不領情”而空擋運行。
空擋運行造成的“制度浪費”不容忽視。制度出臺,要調研、要發文、要執行甚至還要檢查,一旦起不到實效,這些就都成了白白投入的行政成本。更重要的是,“令不行禁不止”會讓人懷疑規定的可行性、可靠性,從而消耗制度乃至社會管理者最寶貴的公信力。
實名制要落實,需要增加制度吸引力。問一問電子商務平臺上的賣家,實名制肯定是首選:不實名,怎么吸引買家,怎么積攢信用,怎么賣貨賺錢?一項制度的向心力,歸根結底來自對公共利益訴求的滿足。
當然,也會有這樣的情況:實名制的好處是大范圍、深層次的,個人不一定能感受到,反而會覺得增加麻煩。也正因此,實名制的推行更需廣泛征求民意,說清利弊得失,求取社會共識,凝聚公眾合力。否則,制度推行受阻,公眾無法受益,反過來讓制度更難推行。這樣的惡性循環,需要社會管理者以更多的耐心和智慧去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