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起,實名制火車票丟失后可以掛失補辦。旅客實名制火車票丟失后,需憑相關證件重新購買一張火車票,到站后的24小時內,再憑相關證明辦理退票手續,掛失補票須交2元手續費。這一措施解決了實名制火車票丟失后掛失補辦問題,但“買票再退票”的繁瑣程序也引發質疑(5月10日中國新聞網)。
從實名制火車票丟失后不僅需要重新購買一張,而且還無法再購買原來車次的車票,到如今可以掛失補辦當日當次列車,火車票實名制顯然又邁進了一步,一定程度上為旅客帶來了便利。不過,具體到操作細節,實名制火車票丟失后可以掛失補辦并不能令人感到滿意。比如,“先買票再退票”,給旅客增添了麻煩,增加了鐵路部門的人力成本,暴露出鐵路部門的服務“短板”。
相比鐵路部門推行的火車票實名制,國內航空部門采用的實名制辦法顯然要更為成熟,一些航空公司甚至還允許乘客直接使用身份證或電子票乘坐飛機,這樣的實名制既方便了旅客出行,也為航空公司減輕了成本。事實上,從技術條件、現實條件等角度來說,鐵路部門已經具備同樣的條件,要推廣航空公司實名制所采取的辦法并非什么難事。
從現實來看,鐵路工作人員認票不認人,從而給了“黃牛”鉆營的機會。相反,對旅客而言,從實名制購票、退票到丟失補辦,各個環節都會遇到這樣或那樣的麻煩。
就“買票再退票”而言,程序本不必如此繁瑣,因為鐵路售票系統早已儲存了旅客購票的相關信息,完全可以讓旅客憑身份證直接補辦一張注有“掛失補”的新車票。
筆者以為,推行火車票實名制的最終目的是方便旅客,因此,鐵路部門亟須破解自身在服務上的“短板”。具體而言,就是在確保自身正常運行的情況下,更多地兼顧旅客的切身利益,多考慮旅客的現實需要,多為旅客排除不必要的程序困擾,用簡潔而高效的服務來實現旅客出行和自身發展雙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