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城管委日前透露,廣州已經形成決議,初步決定在7月10日正式啟動垃圾分類,并將試點“垃圾袋實名制、垃圾費隨袋征收”。即以專用垃圾袋作為收費的工具,市民丟棄垃圾,必須購買政府制作、印有居民住宅地段號和房號的專用垃圾袋盛裝,再交垃圾車收運;產生多少垃圾付多少錢,垃圾越少,繳費就越少。(7月1日《京華時報》)
城市的下水道,被喻稱為“城市的良心”,檢驗著一座城市的宜居程度。同樣,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人口越來越多,“垃圾圍城”現象困擾著國內諸多城市。從這個角度看,減少城市生活垃圾排放總量,以及實施垃圾分類、回收利用,節省收集、運輸、處理等費用,也在檢驗著一座城市的宜居程度和文明細節。
據環保人士介紹,國際上很多先進城市的做法,是加大宣傳力度,提供便利的分類辦法,再配以能夠執行的處罰措施,讓垃圾分類工作做得更好,其中,家庭生活垃圾的量化工作非常重要,只有先量化,才能“處罰”。如果從這個層面出發,廣州或將實行“垃圾袋實名制,垃圾費隨袋征收”,完全可以視為一種文明進步和政策鋪墊,而具體的收費標準等細節問題,則是價格聽證和利益博弈的范疇,需要合理控制階梯式生活垃圾排放量以及相對應的收費。
但是,不能否認的是,約束市民對垃圾進行分類和減少生活垃圾排放量,不能完全寄希望于“垃圾袋實名制,垃圾費隨袋征收”政策出臺,還需要在宣傳普及、市民教育以及設施配套、管理科學等方面予以鋪墊。深圳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九成以上市民支持垃圾分類,但七成以上市民沒有主動收集垃圾分類信息,八成市民對家庭垃圾沒有進行分類,六成多市民認為垃圾回收后會分類。由此可見,真正讓市民自覺參與到垃圾分類和減少生活垃圾排放上來,需要有很長的路要走,有很豐富的鋪墊工作要做。
如今我們處在一個流動性異常頻繁的年代。據今年的資料顯示,廣州有817萬戶籍人口、780萬有登記流動人口、超過200萬未登記異地務工人員,人口構成成分復雜,價值、理念、追求、個人素質千差萬別。這種情況下,實行“垃圾袋實名制,垃圾費隨袋征收”顯然是有難度的,實名制之于流動人口,很容易淪為徒具表面作用。而且,在其他制度不健全的前提下,境外實施垃圾袋實名制初始階段的亂倒垃圾、使用假冒垃圾袋等現象,在我們這里仿佛也不可避免。
如果貿然推進的垃圾袋實名制最終未能全面推開和真正落實,接下來的問題可能就要增加監管人員和監管成本,由此或將導致垃圾分類以及政策約束下減少垃圾排放所節省的收集、運輸和處理費用,被所增加的監管成本所沖抵。顯然,這并非我們所希望的結果。所以,垃圾袋實名制雖然已被有的城市證明行之有效,但若要發揮應有作用,還需因地制宜三思而后行,最起碼先從知識普及等鋪墊性工作做起。燕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