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聯合報》5日黑白集引用羅蘭夫人的話表示,“自由”應當用于實現正義,“罪惡”不可假自由之名而行。同理,“新聞自由”應當用于報導真相,不能用來作假新聞。
電腦不會自己“合成”,是人令電腦去合成。媒體若是在理智良知上有“真自由”,就可借“新聞自由”報道真相;但媒體若在理智良知上“失去自由”,則誤用“新聞自由”的結果,將使編輯及記者淪為罪惡的奴隸與共犯而不自知。
黑白集表示,臺灣《自由時報》之“不自由”,最轟動的例子是2006年七月大幅“獨家”報道“南線專案”。“甲君”坐計程車而來,在北一女門口下車,交出“林林總總一堆單據”,然后從“總統府”人員當場領取現金……。這樣的情節,用腳趾頭想都知道必假無疑;但《自由時報》的頭牌記者卻以頭條新聞巨幅報導;明知是在幫陳水扁造假脫罪,而仍然甘為阿扁的奴仆與共犯。在這個報道上,記者與報社的理智與良知皆是“不自由”的,卻假借“新聞自由”來轟動報道這則一眼即可看穿的假新聞。
此次關于臺灣“總統”維安車隊的合成照片亦是“專業不自由/新聞假自由”的結果。對總統維安SOP的了解,是專業媒體的“常識”;但《自由時報》卻非但“假裝”無此常識,還刻意用電腦合成照片來作假新聞。當編輯臺的“理智不自由”,“新聞自由”就成了“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的“自由平臺”。
黑白集最后更直言,自由,自由,媒體若在理智良知上有真自由,就不會出現這樣的“不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