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一失足成千古恨”,不論曾經付出多少艱辛,但不能堅守廉政底線,觸犯黨紀國法,就要受到懲處。汪的事例再次給黨員干部們敲響警鐘,只有時刻牢記為誰掌權,為誰服務,只有抵得住誘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貧,穩得住心神,經得起考驗,做百姓的“貼心人”,才能贏得民心。
5日,安徽黃山市原政法委書記汪建設被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5年。十余年間,他與30多名房地產商形成緊密的權錢交易關系,大到幫房地產商審批項目、征地拆遷、周轉資金,小到為其“擺平”賭博被查、酒后駕車,辦理“最牛車牌”,先后收受賄賂500余萬元。(新華網 10月16日)
政法委書記的職責是守護一方百姓平安,維護一方和諧安定,然而卻在錢權中迷失自己,一心只想著如何利用手中的職權為開發商們“撐腰”。作為黨員干部,他應該俯身甘為孺子牛,與百姓打成一片,然而卻在聲色犬馬中放縱自己,用“江湖義氣”為開發商們“服務”。何為信念、何為宗旨,也許在一次次的飯局、迎來送往中被拋到九霄云外。這“貼心大哥”置“大局”于不顧,只裝“小群體”利益,濫用手中權力,沉迷燈紅酒綠,終“多行不義必自斃”。
立黨為公,執政為民。黨員干部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而人民賦予你這樣的權力,是要你善用權、慎用權,以權為百姓謀福祉。十年來,汪建設利用手中的權力,為開發商“批條子”、“打招呼”,準許“行政拘留”的開發商“請假”,對酒后駕駛者放行?上攵,有這樣的“保護傘”,當地開發商會有多囂張。
出生農村家庭,刻苦讀書,立志從政,這是熟悉汪的人對他成長經歷的概述。所謂“一失足成千古恨”,不論曾經付出多少艱辛,但不能堅守廉政底線,觸犯黨紀國法,就要受到懲處。汪的事例再次給黨員干部們敲響警鐘,只有時刻牢記為誰掌權,為誰服務,只有抵得住誘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貧,穩得住心神,經得起考驗,做百姓的“貼心人”,才能贏得民心。(蘭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