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的兩級扶貧辦(市、縣、區、旗)主任、科長等10名扶貧官員因貪污扶貧款,近日被法院分別判處11年至5年有期徒刑或緩刑。當地扶貧部門多人貪污,有的整體淪陷。這起特大扶貧系列腐敗案,也首次揭開了扶貧領域的犯罪黑幕,拷問我國扶貧款發放使用中的“黑洞”。(7月31日 《瀟湘晨報》)
巴彥淖爾市扶貧辦主任不僅個人貪污,甚至伙同下屬干部共同貪污;名目堂皇的扶貧項目,居然要返回項目金額的40%作為“活動經費”……在這些部門官員眼中,國家下發的扶貧款,儼然成了人人皆可分肥的“唐僧肉”。他們不僅完全無視國家扶貧款的制度設計初衷,忘記了底層民眾的疾苦,甚至將扶貧款的發放、使用當做一項奇貨可居、有利可圖的生意來做。
據世界銀行今年4月發布的《世界發展指標》報告稱,中國極度貧困人口占世界極度貧困人口總數的比例,從1981年的43%下降至2010年的13%。不過,貧困人口的數目依然十分龐大。權威數據顯示,按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2300元/年計算,中國還有1.28億貧困人口。在廣袤的中西部農村,依然生活著眾多亟待幫助的貧困農民。
責在扶持農民脫貧致富的扶貧辦,居然淪為分肥扶貧款的罪惡淵藪,不能不讓人感嘆涉案官員的無恥。在他們眼中,沒有什么錢不能貪占,這不僅喪失了一名官員的公共責任,也突破了做人的最后底線。
扶貧款每每淪為“唐僧肉”,也折射出相關扶貧制度的不透明乃至缺乏約束。一方面,到目前為止,扶貧款的流動使用依然高度封閉,社會公眾既難以知情,也就無從監督了。在巴彥淖爾的貪腐窩案中,款項的發放、項目的確定,以及最后的驗收,全部由扶貧辦包辦,只要搞定了具體的經手人員即可大功告成,貪腐成本可謂十分低廉。
另一方面,相關審計、公示制度也不太健全。扶貧資金的劃撥多沒有納入公共財政預算,依然沿襲傳統的層層下撥方式。在下發過程中,即便遭遇層層截留、盤剝,也因為缺乏相應的信息公開,而無從查起。比如,在巴彥淖爾窩案中,扶貧辦索取的40%“活動經費”,并不是從扶貧資金里直接扣除,而是由獲益單位和部門“先行支付”。這樣,即便事后審計,也很難查出端倪。
特別是,鑒于目前國家扶貧款的無償性質,很多地方和單位均將其視為“天上掉下來的餡餅”,因此往往滿足于拿到就行,哪怕支付相當比例的“費用”,也在所不惜。其結果,就是上上下下串通一氣分肥。
有數據顯示,僅2012年中央財政用于農村貧困地區的綜合扶貧投入就達2996億元,如此龐大的一筆惠民資金,亟待規范使用。用于救急的國家扶貧款,不能總是被貪腐官員和無良商人肆意侵占。長此以往,不僅國家的扶貧政策很難完全起效,也會因此而減損政府公信力。
當此之際,不僅要強化對扶貧部門公職人員的監督和約束,更要從制度層面增強公開透明,杜絕暗箱操作、封閉運行,將扶貧部門的權力晾曬在陽光之下,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胡印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