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河南省嵩縣政府發布消息,為搞接待,兩年喝掉3000瓶特供酒的嵩縣國土資源局在全縣范圍內被通報批評,負有主要責任的錦源山莊總經理被免職。
從報道來看,特供酒為錦源山莊所訂,而該山莊是嵩縣國土資源局所屬的集體企業,所以問責山莊的總經理,并沒有什么不妥。但是,整個問題的核心是,何以只有山莊總經理被免職,其他責任人卻并未受到什么處理?對錦源山莊總經理的免職處理,非但不能打消公眾疑慮,反而疑竇叢生。
首先,除了這些特供酒之外,招待宴請的飯菜花了多少錢,有沒有超過規定的標準?不能僅僅回應說“沒有統計過”就算了,應該把嵩縣國土局的“三公”賬本曬一曬,以正視聽。李克強總理表示,“從今年開始,要逐步實現縣級以上政府公務接待經費公開”。而嵩縣國土局的官網,僅有2012年第三季度的“三公”經費公示,且內容簡單。嵩縣國土局應詳細地曬一下自己的“三公”賬本。
其次,嵩縣是一個國家級貧困縣,按理說,錢都應該花在民生上,為什么嵩縣國土局卻可以隨便用近30萬元定制3000瓶特供酒,用于招待宴請,而且,敢于在這批酒的包裝上印有“嵩縣國土資源局特供”字樣?那些錢究竟是怎么來的?又是以什么名義支出的,符合不符合相關規定?這些疑問,需要嵩縣國土局給公眾一個有說服力的說法。
之前嵩縣國土局就回應說:“這些特供酒主要用于招待兄弟縣市國土資源部門來學習。”誰來招待?那必然是嵩縣國土局的有關領導,兩年消耗3000瓶,作為國土局的主要領導,不可能不知情。所以免職山莊總經理,難免有找“替罪羊”之嫌。這起貧困縣國土局定制奢華特供酒的行為必須被追究,并且問責相關責任人。僅僅把山莊總經理當作“替罪羊”,不僅不能說服公眾,也不能震懾權力的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