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8日公開的數據顯示,2013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9.69億元,這一數據比去年的預算執行數減少1.26億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減少0.29億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減少0.33億元,公務接待費減少0.64億元。
自2010年首次公開部門預算以來,今年是中央部門連續第四年推進部門預算公開,與往年相比有明顯的三大亮點,一是部門“三公經費”預算首次與部門預算同步公開,這更便于公眾監督預決算情況;二是預算的一些科目更加細化;三是“三公經費”只減不增。
對于公眾來說,最感欣慰的當屬“三公經費”只減不增。在今年3月17日與中外記者見面時,李克強總理提出“約法三章”:本屆政府任期內,一是政府性的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二是財政供養的人員只減不增;三是公費接待、公費出國、公費購車只減不增。如今恰好過了整整一個月時間,我們可以發現承諾正在兌現。
推動預算公開,削減“三公經費”,既是打造透明財政、民生財政的需要,也是打造廉潔政府、廉價政府的必經之路。不公開透明,公眾實現知情權、監督權就是虛妄之談;不削減開支,就無法取信于民,正如李克強所稱,民生支出是剛性的,不能減,只能增,那就需要削減政府的開支,“要用簡樸的政府來取信于民,造福人民,要讓人民過上好日子,政府就要過緊日子。”
中央部門在壓縮“三公經費”上做出了表率,地方政府應該積極跟進。去年5月17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明確要求,“今后,中央部門須公開車輛購置數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國(境)團組數量及人數、公務接待有關情況等;省級政府的‘三公’公開,也擬在兩年內實現全覆蓋。”而據媒體報道,截至2012年年底,有17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公開了“三公經費”,但公開的部門數量不盡相同,多的有29個,少的只有1個。不公開“三公經費”,公眾就無法有效監督,也不可能知道政府有沒有削減經費。
當然,無論中央部門還是地方政府,在“三公經費”的公開上有必要更詳細,除了讓公眾看得見,還要讓公眾看得懂,更要條分縷析,讓公眾看得一清二楚。在我國香港行政區,預算會細化到添置座椅、換燈泡等細節上。除了細致,還應該完善制度設計,正如去年6月27日國家審計署署長劉家義提出:目前“三公經費”概念不清晰、口徑和標準不夠規范,不利于發揮約束和控制作用,也容易造成社會公眾誤讀。
讓公眾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錢,辦了什么事,這是政府的責任;不該花的錢一點都不能花,把錢花在刀刃上,這既靠政府的自覺,更需公眾監督。從公開“三公經費”到削減“三公經費”,并形成嚴格的制度化安排,方能更好地打造民主財政、廉潔政府。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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