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主導的“稅收返還”是給予開發商的,這種優惠不僅與購房者無涉,更往往會使地方政府與開發商形成實質性的利益結盟,從而導致“高稅負最終由購房者承擔,而‘稅收返還’卻由開發商獨享”的規則不公。
據《每日經濟新聞》5月14日報道,我國60%左右的房企可以拿到財政補助,而2012年的上市房企年報更顯示,2012年SOHO中國、世茂房地產等上市房企的財政補助金額高達逾億元。
這令人匪夷所思,對于價格泡沫嚴重、且仍處調控之列的房地產,地方政府本應相對抑制其暴利空間,卻為何屢屢為其“錦上添花”,通過稅收返還以及優惠政策給予巨額的財政補助呢?
原因無他,一是因為房地產綜合稅負較高(占銷售額的30%-40%),如此給予地方政府較大的稅收返還操作空間,二是因為房地產開發、尤其是商業地產開發容易“出政績”,故而地方政府往往允諾優惠政策,以便于對相關房地產項目的招商。
可是,在部分官員和開發商“各取所需”之余,卻對住房剛性需求者以及其他行業,形成巨大的不公平。
就住房剛性需求者而言,其固然希望相對降低房地產稅負,因為理論上,高稅負是房價居高不下的推手之一,然而,“稅收返還”卻與降低房地產稅負無關。因為,地方政府主導的“稅收返還”是給予開發商的,這種優惠不僅與購房者無涉,更往往會使地方政府與開發商形成實質性的利益結盟,從而導致“高稅負最終由購房者承擔,而‘稅收返還’卻由開發商獨享”的規則不公。
就高新技術、加工出口等行業而言,這些行業無論是提升我國經濟的競爭力、還是拉動我國經濟的就業率,均本應是財政補助的重點關切所在,但是,在地方政府的短視之下,相當一部分財政補助卻給予了房企,從而整體上降低了高新技術、加工出口等行業的財政補助比例。更應一提的是,近年來,在我國中小企業稅負壓力加大之下,地方政府卻對房企給予財政補助,這更導致事實層面的分配不公。
房企憑什么拿財政“紅包”?盤點2012年上市房企年報,我們會發現,盡管2012年房地產調控仍在持續,但是,絕大多數房企的暴利特征依然明顯,其中有7家上市房企2012年的凈利潤增幅超過100%。再以2012年獲得財政補助高達2.03億元的SOHO中國(港股公司)為例,其2012年的營業額為153億元,但其凈利潤卻高達106億元,利潤率高達69%。對這樣的企業進行財政補貼,讓其他行業的企業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