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正在成為諸多地方政府的施政目標。據不完全統計,全國至少18個省(市、區)明確提出了“幸福”的概念。去年的數據則顯示,已有100多個城市提出建設“幸福城市”。研究者認為,隨著經濟發展,人的主觀感受更加被重視是必然趨勢,不過追求“幸福”應注重實質內容,避免陷入空談。(10月30日《新京報》)
從追求GDP到追求民眾幸福,這是政府施政理念的一大進步。經濟社會發展的根本目的是促進人的發展,讓民眾生活更幸福既是政府施政的內在要求,也是改革開放的目標所指。按理說,追求GDP增長就是為了造福于民,兩者相互統一而非彼此矛盾,然而片面的GDP考核讓一些地方政府只重視GDP而忽視民眾幸福,并由此衍生出“黑色的GDP”、“帶血的GDP”、“有毒的GDP”。正如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所言,目前我們不能拋棄GDP,但是需要超越GDP。所謂“超越GDP”,就是將增加GDP作為造福于民的手段,而不是將其作為目的。在某種意義上,“幸福”成為諸多地方政府的施政目標,是淡化GDP考核的必然結果,也是踐行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
同時也應該看到,幸福是一種主觀感受而非客觀數字,每個人對幸福的理解不同,都有自己所感知的幸福和不幸福,鞋子合不合適只有腳知道。這就難免帶來一個問題:地方政府認為轄區內的居民很幸福,但是很多居民并不這樣認為,而是認為自己“被幸福”。幸福不幸福由誰說了算、用哪些指標來衡量,這是“幸福”作為政府施政目標所面臨的最大難題。
河南省平頂山市幾年前就在建設“幸福城市”,每年發布“幸福指數”,對轄區各縣(市)區“幸福指數”進行排序,并作為考核官員的內容之一。但是官方發布的“幸福指數”遭到民間的強烈質疑。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在于,“幸福指數”是當地政府關起門來單方面運作的,群眾沒有發言權、監督權,甚至對“幸福指數”的構成不知情。民眾幸福不幸福幾乎完全由官方說了算,顯然是非常可笑的。這說明作為政府施政目標的“幸福”很容易淪為個別官方自娛自樂的游戲。GDP是一種硬指標、客觀數字,尚且有地方政府及官員弄虛作假,往GDP數字里“注水”,“幸福”作為一種難以量化、彈性很大乃至見仁見智的軟指標,其彈性操作空間更大,弄虛作假更容易,而且很難證實或證偽。防止“幸福注水”、避免民眾“被幸福”,這是建設“幸福××”的關鍵,也是其難點所在。
托爾斯泰說得好:“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民眾的不幸福雖然多種多樣,但是民眾的幸福需要諸多共同條件的支撐,比如收入不斷增長、物價相對便宜、社會福利增加、貧富差距縮小、社會公平正義、人人機會均等、民主法治成為人們的共同信仰……如果政府致力于這些幸福條件的創造和維護,則民眾的幸福感自然會如期而至。切莫只盯著“幸福指數”而夸夸其談,切莫讓“幸福指數”異化為新的政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