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昨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蜂蜜》等4項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標準要求添加劑須在食品標簽明顯標注。(5月14日《重慶晚報》)
標準即標尺、尺度。食品里該添加什么,不該添加什么,該如何添加,添加多少,新的標準里都有明確而詳細的規定。可以說,新的標準出臺對食品安全無疑是添加了一道更為科學更為合理的防護屏障,是檢驗食品是否安全的一把科學“標尺”,有利于食品生產加工市場的規范化,值得肯定。但最終投入市場擺在消費者面前的食品是否真正安全,僅靠出臺標準是遠遠不夠的。
以前并非沒有標準,為什么還是會出現“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染色饅頭”等事件呢。顯而易見,食品安全問題很多時候并不是因為沒有出臺相關標準,而是由于沒有將標準執行到位,或者根本沒有把標準放在眼里,才會導致漏洞百出,讓無良的生產商家鉆了標準的空子。若標準執行不到位,或者不執行,再完善再美好的標準也只是紙上功夫,毫無意義可言。
監管者在執行標準過程中,遇到紅包請吃怎么辦?遇到利害關系怎么辦?遇到權力阻力怎么辦?遇到形式主義又該怎么辦?對待這些問題的態度和方式直接關乎到標準的執行力度,關乎到食品的安全與否。這就需要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科學的監督執行機制。
只有執行標準不打折扣,食品的安全才能真正有保障,消費者才會更放心。(張聞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