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到河南代表團聽取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審議意見的、“主管全國藥品價格”的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巡視員郭劍英表示,再有五六年時間,各項改革深入推進,價格不斷調整,藥價虛高空間會大大地壓縮。(3月8日《大河報》)
近些年來,隨著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不斷健全,納入基本醫保范疇的民眾越來越多。與此同時,政府也出臺了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對納入醫保范疇的基本藥物實行最高限價。
但是現實情形卻是,民眾看病即便是按照醫保規定報銷,往往依然要承擔很高的醫療費用。而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顯然是因為當前包括納入基本藥物目錄管理的藥品價格普遍過高所致。
當然,如果相關藥品確實是因為生產成本較高而導致定價較高,也還說得過去。但是當前的現實實際卻是,許多藥品的出廠價格往往很低,但是到了醫院之后,其價格卻高出一大截,不少藥物從出廠價到醫院零售價,甚至要翻上幾十乃至上百倍。
由此也就可知,造成當前藥價虛高的根本原因,是因為藥品存在不合理定價現象。正是由于藥品的不合理定價而致藥價普遍虛高,并由此而導致民眾從醫保與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中所能獲得的實惠與好處大為降低。
當前我國各地都實行了藥品招標采購制度,只要該制度真正能夠有效發揮效用,藥品不合理定價現象,原本是可以得到有效的遏制的。但是從媒體近些年披露的一些情況看,由于部分地方藥品招投標過程中存在著種種黑幕,導致不少藥物的中標價過高,并最終以過高的政府定價進入醫院賣給患者。
而對于當前藥品招標采購活動中的種種違規違法行為,有關方面原本就應當及時予以打擊。并在此基礎上有效完善藥品招標采購制度,堵塞其中的漏洞。而且相關工作顯然應當立即進行并盡快取得實效,而不能等上個五六年之久。
需要看到的是,擠干虛高藥價中的“水分”,讓群眾用到價格合理的藥品,是一項與民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民生工程。而對于這樣的民生工程,顯然是越早進行并取得成效,就能越早讓民眾受益。
反之,則會延遲民眾能夠獲益的時日,降低其能夠受益的程度。所以,對于治理藥價虛高來說,五六年太久,有關方面應當只爭朝夕地開展該項工作,以能讓民眾盡早從中受益,吃到價格合理的藥,享受到價格合理的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