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考大火燒出了諸多問題,對政府部門管理職能和棄嬰孤兒收養機制的完善,以及社會福利院和公共救濟制度的建設等已有很多批評和反思,但地方政府和相關部委在這一公共事件發生后的表現實在也讓人不吐不快。據人民網報道,人民日報記者欲就此事采訪民政部門,但一上午打了15次電話,都沒有結果。聯系到此前蘭考縣政府阻撓記者采訪當事人,以及地方媒體把災難事件報道成對領導“親臨現場”的“表揚模式”,可以看出,一些部門在遭遇突發性危機事件之后,仍在采取慣常的回避、拖延、隱瞞等手段,試圖淡化自己的責任。
當今網絡時代,網絡社區、微博等多樣化的信息發布渠道形成了新形態的公共社區,信息不對稱的狀況已大為改觀,面對一些公共事件政府如果不及時做出回應,一方面會造成各種流言、謠言的泛濫,另一方面可能仍然無法阻止相應信息的傳播。以這次蘭考火災事故為例,政府完全無法壟斷關于袁厲害其人或火災事故的相關信息,回避和強辯只能使自己更加被動。
從現實情況看,雖然屢有前車之鑒,但這種自下而上的監督似乎還不足以改變官員的工作作風和政績觀,一些政府部門在其他公共事件中的表現遠比蘭考大火惡劣,如山西的礦難瞞報,以及躲貓貓、鞋帶上吊、紙錢開鎖、喝開水死等離奇說辭,可謂各種荒誕讓人隨時受不了,凡此種種使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大為受損,而其惡果也正在呈現。
此類公共危機,關系到公眾切身利益,有著重大的社會意義,滿足公眾的知情權,既是媒體的責任,也是政府的義務,同時,還是完善政府工作和社會運行機制的契機,因此,政府部門在遭遇突發性公共事件之后,應該與媒體良性互動,共同做好相應的“善后”工作。
蘭考火災的教訓很多,這也算是一個吧。我以為,這比完善政府監管職能和兒童救助政策難度更大,也更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