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在期待事故真相,期待有關部門主動、及時、公開的信息發布,期待嚴肅的責任追究
哈爾濱橋梁坍塌事故發生已經好幾天,公眾居然至今仍對“橋是誰修的”不得而知。巨大的尷尬背后是公眾越來越強烈的質疑:有關方面對橋梁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諱莫如深、秘而不宣,究竟有何“難言之隱”?
橋梁坍塌、4輛貨車側翻、3人死亡、5人受傷……無論是無辜傷亡者的家屬,還是社會公眾,關注的焦點直指事故原因和責任:通車不足一年的橋梁發生坍塌,問題到底出在哪里?誰是這座“奪命大橋”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誰是這起事故的直接責任人?
面對社會公眾的關注和質疑,有關部門卻在第一時間失語。直到網絡上出現“哈爾濱市建委有人說大橋建設指揮部解散了,找不到施工單位”等說法,引起輿論大嘩時,才語焉不詳地回應稱這一情況“不存在”。
重要的市政交通工程項目,“公開、公示”是最基本的要求;鮮血和生命的教訓前,不存在“不能說的秘密”。細致深入的事故原因調查有待時間,但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隨時公布事態進展,尤其在第一時間公開橋梁涉及單位名單,卻是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應盡之責,這是對傷亡者家屬和社會公眾知情權的基本尊重,也關系到有關方面對待這次事故的基本態度和查處決心。
事故發生,促人深省;生命遠行,令人扼腕。認認真真反省教訓,嚴肅堅決查清責任,扎實有效堵塞漏洞,是面對這場事故的基本態度。而這一切的起點就是: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是否具備相應資質,橋梁建設是否經過公開招標,是否經過嚴格的審核和驗收?究竟誰該為這座坍塌的大橋負責?還有多少類似的市政隱患?
針對這起牽動無數目光的事故,國家安監總局有關負責人已明確表示:剛投入運行一年就發生斷裂,肯定有問題。一旦有了結論,會讓當地的事故調查組及時地向社會予以披露,也希望新聞媒體予以監督。
人們在期待事故真相,期待有關部門主動、及時、公開的信息發布,期待嚴肅的責任追究,這不僅是面對民意的坦誠態度,更是敢于讓公眾知曉真相的積極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