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全國全面啟動公立醫院廉潔風險防控工作。昨日,衛生部發布《加強公立醫院廉潔風險防控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稿提出,要實行醫患雙方簽署協議書制度。患者入院時進行醫生不收“紅包”、患者不送“紅包”雙向簽字,協議書納入病案管理(據8月2日《新京報》)。
不可否認,衛生部的初衷是好的——通過醫患雙方簽字來促使醫生廉潔自律,以此遏制當前醫生收紅包現象。可是,人們的疑問是,僅靠醫患雙方簽字能遏制醫生收紅包現象嗎?我看懸!試想,如果簽字管用的話,那反腐敗部門也該借鑒一下,讓官員們簽字拒絕貪污。在我看來,醫患雙方簽字拒絕紅包是典型的形式主義。
近年來,衛生主管部門為了遏制醫生收紅包現象,想了不少辦法。有的在醫院大門口、門診處、病房等地方掛上“拒收紅包”的“警示牌”,有的甚至還提供了舉報電話,等等。但是,這些辦法遏制住醫生收紅包了嗎?依筆者看,不但沒有,而且已成為人人皆知的“潛規則”。
這些辦法之所以失效,蓋因都是些中看不中用的形式主義,徒具觀賞性。現在擬出臺讓醫患雙方簽字來拒絕紅包的這個辦法,又何嘗不是形式主義?其實,患者之所以送紅包,緣于患者對醫生的不信任。在多數患者看來,不給醫生送紅包,心里就不踏實。還有,當前缺少對收紅包醫生缺乏嚴懲措施。
顯然,要遏制備受公眾詬病的紅包現象,必須對醫生收紅包進行嚴懲。也許真下猛藥,才有可能遏制住收紅包的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