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起廣泛關注的清華大學法學博士維權案有了變化。今年3月,山東省認定他家所在區域征地合法決定的裁決被國務院撤銷,這意味著山東省行政復議機關將要按照程序要求重新審理此案。
王進文一家遭遇的問題有可能迎來轉機,改變不利處境,國務院在維護公民權益上把住了最后關口,還有示范效應。但如果從王進文一家人的遭遇來看,也映照出普通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艱難現實。
王進文的做法并不新鮮,還是那種嘗試了各種辦法都不行,只能靠把事情鬧大來吸引眼球的做法。他突出了“博士”、“清華大學”這些身份標簽,國務院的撤銷決定是不是因為這而做出,我們并不知道,但確實因為這些標簽,這一事件被聚焦和放大了,遭遇拆遷問題的人還有很多,像王進文這樣“幸運”的恐怕沒幾個。
在等來國務院的一紙裁決前,王進文已向當地區政府、發改委、規劃局、國土局,以及向市級、省級政府部門遞交了信息公開申請函,大多沒有得到回音,3起行政訴訟和1起民事訴訟一直不開庭,依法維權之路陷入僵局。有人認為王進文拿博士頭銜和名校光環來維權,不妥當,但看他碰到的種種麻煩,這也許是他最值得一試、最可行的方式。
“拆遷”變“搬遷”,強拆必須要由法院來執行,一些問題在朝積極的方向改,但現實不能讓人滿意。人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時成了比拼能力和勇氣的事情。懂網絡的用微博自播,把執法細節放到聚光燈下,以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像王進文這樣,其實是依托知識來制造影響,懂法律,又能寫,公開信抓住了無數人的眼球。那些不懂上網、沒有條件上網的人,那些不識字的普通人怎么辦呢,一些極端性事件顯示了他們無奈而悲劇性的選擇。
比起社會精英,比起掌握權力和資本的人,普通民眾的權利保障更是問題。一個法學博士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都是如此,普通人就可想而知。有的人權益受損,可能會得到說法,獲得補償,有的人可能想想會碰到的麻煩,自己就放棄了,有的人可能永遠行走在討說法的路上。無論是在經濟權益、政治權益還是文化權益、社會權益等方面,普通民眾都面臨不少的艱難。
擴大社會主義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這是國家的承諾,我們的各項制度和法律規章也都有要求。比起制度設置的改進,法律規章的調整,核心問題其實是執行。行政救濟、司法救濟、信訪制度,都有,什么部門負責,怎么走程序,清清楚楚,但它們是否充分發揮了作用,需要打上問號。
有時,政府是民眾利益的侵犯者,有時,政府不是當事人,但處理起來不能體現公正,有時,行政權力凌駕于司法權力之上,法院作為糾紛解決的最后機構,不能成為實現正義的最后途徑,這些就是執行上長期面臨的難題。
我們是要朝著法治國家的目標而去的,現在人們的利益訴求這么多,要解決的權益問題這么多,不能光告訴民眾你們有很多權利,有很多渠道可以保障你們的權利。關鍵是,人們一旦通過救濟程序提出要求,上了傳送帶或運行機制,誰想躲都躲不開,想不解決都難,一切應為此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