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見到有的人在鬧市路邊瀟灑停車,路邊一靠,雙跳燈一打,就自顧自玩起了手機,長時間地等人;有的甚至在公交車站占個“空位子”,揚長而去。他們根本不考慮后車是否被擋道,也不管公交車能否順利進站上下客,只圖自己怎么方便怎么來。諸如此類的違法交通行為,在街頭似乎司空見慣。這個時候,要是有交警“神兵天降”就好了,但是在目前警力有限的情況下可能性很小。
如果說,“食品安全也是管出來的”,那么交通安全更離不開一個“管”字。近日,上海全市四千余交警包括機關后勤的都到一線去管交通了。據3月30日澎湃新聞報道,上海市長楊雄3月29日講到,“同時還要讓巡警包括派出所民警一起配合,警力跟著警情走,什么地區擁堵,交警要及時出現”。交警及時在擁堵路段出現,這并不難,尤其是騎二輪警用摩托流動執勤的交警,但如果要想在各主要道路和路口全覆蓋,甚至提前到位,而非等到堵塞了再來疏導,恐怕有點難。像眼下杭城地鐵工程加上G20前期工程,全市機動車保有量又居高不下,大大小小的違章違法交通行為比比皆是,對一直處在“警力不足”的交通管理部門來說,確實壓力山大。雖然動足了“分流”的腦筋,但似乎也只能疲于應付。莫庸諱言,除了一些重大活動和突擊整治,平日里路面警力尤其是實時糾正和處罰違法行為的警力有限。但亂停車導致小范圍交通堵塞時,眾人最希望有交警來及時處罰“害群之馬”,以維持道路暢通。我很懷念《今天我休息》中的警察馬天民,也懷念當年杭州全市派出所民警帶隊在大街小巷夜間巡邏維護治安的日子。
不糾結以往,面對現實。想提出這樣的問題:現有的警力以及警務模式是不是已經與形勢和需求不相適應?怎么才能做到“警力跟著警情走”?上海市長在回應市民關切時出了一招,“調整警務模式,除了交警,其他警種也可參與到交通管理上來,至于小區和人行道亂停車問題,需要派出所民警和巡警等一起參與進來,一起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勸阻、治理”;并且是以“交通整治要防止一陣風,要形成長效管理機制”為前提的,是以完善法律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的。這一招,對于被稱為“堵城”之一的杭州或可借鑒。在調整中實踐,在調整中創新,多措并舉強化交通違法監管,以補齊警力不足、警力跟不上警情之短板,避免諸如違停不能及時處罰,這個路口罰了超標電動車等違章行為,一過路口交警見不到了又老方一帖的種種弊端。 (王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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