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湊夠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紅綠燈無關”的“中國式過馬路”,從去年開始就成為輿論熱議的話題。從今年3月1日開始,浙江省公安廳2013年“一號行動”出臺,特別針對“中國式過馬路”、酒后駕車、違法停車等8類影響交通秩序的違法行為進行嚴管重罰。警力投入之大,處罰之嚴在全國來說尚屬首次。嚴管之下,行人和交警的摩擦也時而升級。
雖然“紅燈停、綠燈行”是連小學生都知道的行路規則,在國人心里毫無約束力可言。很多人對規則采取的是“合則用之,不合則棄之”的實用主義態度,以至其淪為“形同虛設”的條款。
民警有政策,行人有對策。就如此次“一號行動”,不少違規行人在面對民警的執法時,態度十分不滿,有人說“沒有帶錢”,有人發飆連車子都不要了,更有一名男子眼見躲不掉罰款,便放話說“以后我再也不來杭州了!”
由于中國紅綠燈的設置偏向機動車,行人路權無法得到保障,人行通道的設置也不盡合理。這些都是導致行人違章現象普遍存在的客觀原因。如果這些問題不能得到改善,要有效地治理“中國式過馬路”,顯然極為困難。
根治“中國式過馬路”不能僅靠警察罰款。
首先要著力改善城市交通狀況。紅綠燈交替的時間要設置稍偏向于行人,避免行人在綠燈亮的時間段里還沒到達對面,紅燈就已亮起的現狀。
其次要加強公民的文明意識和規則意識。從娃娃抓起,學校每年可安排相應的課程,聘請交警給孩子們講解交通法則,并把相關的知識掌握程度納入學期考試中。社區定期對所轄的街道進行交通規則的宣傳,提高公民的潛在意識。
交通安全與每一位公民息息相關,我們沒必要圖一時之快,而給自己的生命帶來威脅。遵守規則不僅僅是素質的體現,更是對自己、對親人的負責。讓我們遵規行路,讓“中國式”過馬路成為歷史。(肖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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