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專項行動辦公室官方微博發(fā)布消息稱:不要再白跑了!居民身份證丟了,要辦理臨時身份證才能不耽誤乘機、取款、考試;辦理銀行貸款,要提供房產情況證明、償還能力證明……那么問題來了:這些重要的證明材料,哪些是公安機關辦不了的?又該找哪個部門辦理呢?并通過九張圖片的形式公布了。
最近媒體報道了不少各類奇葩證明事件,這些事情讓很多公眾感到困擾,不滿的聲音很多。在這樣的背景下,公安部門通過新媒介形式,第一時間向公眾明確哪些證明由公安機關開具,哪些不該由公安機關開具,此般反應速度值得贊賞。但問題也來,細看公安部門發(fā)布的這條微博,會發(fā)現(xiàn),其中一些證明如果公安部門不負責開具,公眾又該去哪開,似乎又成了新的麻煩事。
譬如,部分親屬關系的認定,如果公安機關撇開關系不負責開具證明,其他部門其實更難開具。因為歷史原因,中國的戶籍信息一直由公安系統(tǒng)負責,而不是民政部門。相對而言,公安部門掌握的戶籍信息最權威、最多。當然,類似證明,基層社區(qū)(村)一級確實也可以開具,但公眾很多時候也習慣了找公安、找派出所,突然間公安系統(tǒng)說自己不負責,這也讓公眾來及不適應。
不僅如此,公安系統(tǒng)積極回應輿論,明確哪些自己不負責應該找誰,可其他部門的反應未必有這么快。一些部門甚至不認為,這些證明該自己開。如果其他部門不能第一時間明確,哪些證明自己該開,哪些不該開,就會造成沒人負責開的窘境,到時辦事公民更麻煩。因此,如果一些辦事機構非要求公民開具一些奇葩證明,那么各部門之間的協(xié)調就要做好,必須盡早明確權責。
這個道理說起來簡單,落實起來其實很難。就目前的實際而言,簡單三令五申,要求相關機構竭力減少奇葩證明需要可以起到一定效果,但效果必定有限。事實上,一些奇葩證明的需求,本身就是一些部門官僚化、文牘主義造成的。對于一些部門和辦事人員來說,非要公民開具一些奇葩證明,甚至形成內部文件和制度,很多時候就是怕惹麻煩,如果沒有這個證明,萬一出了事,誰負責呢?為了解決這樣的權責困境,包括部分機構為了“刷存在感”,證明自己的價值,甚至有時也可以適當創(chuàng)收,才有了奇葩證明的大量出現(xiàn)。
換句話說,一些部門之間,往往從自己角度出發(fā),要求公民去開具一些奇葩證明;或將一些奇葩證明的開具,作為自己的權力之一。可想而知,誰來協(xié)調哪些該開,哪些不該開,哪些誰開?難道專門成立一個奇葩證明開具協(xié)調機構,這不成了笑話。
首先必須明確的是,一些奇葩證明之所以是奇葩,就在于根本就不必要求公民非要去開,而應該是相關部門自己來了解核實。實現(xiàn)這一點,一方面需要從上至下全面清理奇葩證明,最大程度減少和壓縮掉一些不該、不必開的證明;另一方面,信息化時代,官方數據和信息應最大程度聯(lián)網和開放:政府不同部門之間信息應早日互聯(lián)互通,所謂互聯(lián)網+、政務云平臺,難道不該早日建立起來嗎?一旦建立起來后,一些奇葩證明就不再需要公民東奔西跑去開具紙質的,辦事人員一查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