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間以來,國務院針對資本市場發布的《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市場簡稱為“新國九條”),持續引發關注。“新國九條”提出,引導證券、期貨、互聯網業務有序發展,建立健全證券、期貨、互聯網業務監管規則。這表明,其對互聯網金融的表述仍然堅持了今年政府工作報告的基本態度,既要促進其發展,又要防范其風險。
2013年以來,從余額寶激起金融波瀾,到跨年微信紅包廣受關注,再到“嘀嘀打車”眾說紛紜,互聯網金融借助全新渠道和技術優勢,給眾多百姓帶來了便利的金融服務。面對互聯網金融的沖擊,各銀行不得不紛紛放低姿態,降低門檻,推出類似余額寶的理財產品,百姓樂觀其變,樂享其利。這說明,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金融市場的“鯰魚”效應已經顯現——打破了銀行對金融的壟斷,促進了利率市場化,提高了投資者收益,極大提升了我國普惠金融的水平。
我們要善待這條“鯰魚”。以“余額寶”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得以迅猛發展,主要在于互聯網金融體現出更多普惠金融的特征,大大降低了金融的準入門檻,大大提升了百姓參與金融投資的積極性;同時,互聯網金融正在使名義利率迅速接近實際利率,使大量中低收入人群的閑余資金享受到了真實利率帶來的收益;由于這類互聯網金融產品的沖擊,商業銀行紛紛開始推出活期理財產品,放棄活期存款利率帶來的巨大利差,極大地推動了存款利率市場化的步伐;此外,互聯網金融契合了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方向,為利率市場化提供了一塊難得的試驗田,其發揮的“鯰魚效應”所引發的自主利率市場化進程,極大減少了監管部門自上而下推動改革的難度。
我們要善管這條“鯰魚”。互聯網金融是一種新生事物,在給現有金融體系注入生機與活力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風險,因此要“因勢利導”,適度監管。一要處理好發展和規范的關系,走出“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的怪圈,促進互聯網金融的合理創新,而不是阻撓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二要完善基礎信用體系建設,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明確互聯網金融機構的法律定位,明確其法律界限;三要健全互聯網企業內控制度,防止互聯網企業盲目擴張規模和營運能力,防止其采取高風險的互聯網交易模式;四要把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放在首位,堅決打擊互聯網金融違法犯罪活動;五要充分了解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不同點,了解各種互聯網金融業態不同特點和風險,“對癥下藥”。正如著名金融專家、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常務副院長廖理所言,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監管應按業態區分,分得越細,監管越有效。
目前,互聯網金融已經形成一種潮流,作為金融模式、金融理念、金融運行方法的創新,必將在中國金融發展的舞臺上一展雄姿。我們要以積極審慎之心態面對這種創新。這種積極審慎,既是著眼現在,支持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又是把握未來,為中國金融可持續發展和參與國際競爭預留空間。(董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