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切準了民眾脈搏,切合了實際需要,堪稱一次歷史性破冰之舉。
中央用黨內法規的方式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為的就是釋放制度的剛性約束力。日前印發的這部《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對社會公眾關注強烈的三公消費等問題作出了全面規范。其中更引人注目的是,這部條例對公車改革提出了明確方向。
條例指出,公車改革的方向就是社會化、市場化。顯然,這與此前引起社會廣泛爭議的貨幣化等價值取向有明顯不同。這表明,中央找到了一條公車改革的現實路徑。
在引起各方爭議的公車之中,執法執勤、機要通信、應急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等公車顯然不在議論范圍,因其必須與必要,反對的人不多。但其他類型的公車,爭議的人不少。原因就在于,很多與職務級別等相對應的公車配備,不僅造成大量的浪費,而且帶來很多公車私用、揩公家油、財政支出不堪重負等惡果。
一邊是,養一輛公車的龐大支出,從司機的工資開支,到一年換40個輪胎式的腐敗,令人心痛。另一邊是,一些地方試行貨幣化改革,雖然能夠有效降低財政支出,但其月補貼甚高的現實,被群眾指為權力自肥,同時也仍然難以消除公車照坐的格局。但公眾對二者都不選,就在于不能因為開支如此龐大,就退而求其次。對一切不合理的制度、規定、現象,首先要正本清源,承認合理的,反對一切不合理的。
在相當意義上說,此次公車改革的方向確立,正是基于這樣的社會心理認同。中央規定,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而對于普通公務出行,則主張實行社會化提供,同時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這表明,不合理的公務用車,中央將不允許存在,取消之;對合理的公務用車,則會提高效率,由社會提供,同時用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的方式,由市場來調節。
同樣一次公務出行,用公車的綜合成本,可能是用私家車或乘用出租車的數倍甚至數十倍。一點交通補貼,很自然地完成了公務活動的市場化承載,從總體上大大節約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因而,這次改革的意義就在于,契合了社會心理,最大限度地減少浪費、減少個人占公家便宜,同時又很好地發揮了社會和市場兩個方面的積極性。
公車貨幣化改革屢陷困局,就在于傾向性認定,貨幣化后的支出低于公務用車支出就是成功,顯然這是走錯了方向。在這個意義上,中央此次作出規定,切準了民眾脈搏,切合了實際需要,堪稱一次破冰之舉。(凌霄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