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日前,認證為“麗江市永勝縣委宣傳部副部長”的網友@邊屯麗影在微博上發布一組照片,顯示當地一般公務用車在左后輪上方噴涂“永勝縣公務車”,在右后輪上方噴涂“嚴禁公車私用”和監督電話號碼。該做法引起廣泛關注。(11月21日新華網)
從圖片上看,公車上噴涂的黃色標記很顯眼,且噴涂部位選擇在車身后部,以防故意遮擋,如此“記號”可謂用心良苦。但是,這樣便能遏制住車輪上的腐敗嗎?恐怕難。揆諸輿論,也對此不怎么“感冒”。
不可否認,噴涂標識和電話,確實能為群眾監督提供方便,但這終究治標不治本,正如網友所說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你安裝上GPS,他拔掉電源線便能順利逃脫;你噴涂標識和電話,他會將腐敗轉移到地下……
可見,治理公車腐敗當摒棄頭痛醫頭思路,要深入病灶,才能“刮骨療毒”。實質上,拓展監督廣度,是針對公車使用的程序性制約;而嚴控公車數量,才是促使公車使用規范化的根本。與其限于噴涂“嚴禁公車私用”式的淺表化治理,不如考慮逐步減少公車。減少公車是大勢所趨,也是治理腐敗的關鍵。
近年來,針對公車浪費,多地開出了不少藥方,如建立公車定點停放、派車登記、推行公車運行費、GPS定位、遙控斷油斷電等,不能說,這對遏制公車浪費沒有作用。
但要看到,一些地方動輒大張旗鼓宣傳的公車監督新政,卻并未涉及根本,甚至是回避“減少公車配置”的核心命題。在公眾看來,這些陷入技術依賴的所謂“改革”,只是小修小補,空有改革“花架子”,卻無動筋骨的決心,它離預期也差之甚遠。
說到底,要給車輪腐敗真正戴上“緊箍咒”,就該從治本上減少公車,并完善預算制度著手,這也理應成公車治理的大方向。噴涂標識和電話,也只是隔靴搔癢,短時間或許管用,但一陣風刮過,其邊際效用降低,公車腐敗或許“濤聲依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