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東衛視報道,山東某市在全市農資經營戶中推行農資商品存樣制度,統一制作農資商品質量保證存樣袋,免費分發到各農資經營點。農民購買化肥、種子等農資時,當場封存樣品,由農民簽字,商家蓋章,再交給農民自己保管,用后一旦出現質量問題,農民可憑樣品直接找商家索賠或向工商機關投訴舉報。聞此,筆者深為該市這一“秋后算賬”的農資打假舉措叫好。
當前,市場上諸如假化肥、假種子、假農藥等之類的假劣農資產品事件時有發生,廣大農民對此深惡痛絕。農資商品存樣制度的可貴之處,就在于有關職能部門在治理假劣農資問題過程中沒有流于形式,或僅是集中行動高潮期間打擊一下了事,而是對農資質量問題長期負責、一包到底。
農民買了假化肥、假種子、假農藥等之類的假劣農資產品,往往因為“嫌麻煩”、“難舉證”、“費時間”和“怕報復”而不愿或不敢投訴。農資商品存樣后,由于事先留有存樣,證據在手,農民不用多費口舌和經營戶理論,就能夠直接挽回經濟損失,從而也調動了農民投訴打假的積極性。與此同時,農資商品存樣制度及與之相伴的依法懲處,也給眾多農資經營者以警醒,敦促他們提高社會責任意識和經營風險意識,恪守職業道德、自我規范、守法經營,它所產生的威懾力,有利于培育規范化的農資市場,凈化農資市場環境。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們在為這種讓農民稱贊的舉措叫好之余,也希望有更多地方的相關職能部門能從中得到啟發和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