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各地“小升初”陸續進入考試錄取階段。為遏制擇校亂收費,國家有關部門今年以來陸續出臺禁令,內蒙古、江蘇等10多個省、區近期也相應出臺嚴規。然而,記者在江蘇、內蒙古等地調查發現,由于擇校收費私下進行,似乎形成一條灰色鏈條,因而禁令嚴規遭遇執行難。(《人民日報》2012年6月19日)
擇校費問題由來已久,每年的招生季節,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上與擇校費有關的新聞(帖文)總是層出不窮。越來越高漲、越來越離譜的擇校費,不僅嚴重制約著我國義務教育的公平發展,而且滋生和孕育著巨大的教育腐敗。
應該說,國家有關部門是非常重視擇校費治理工作的,早在很多年前就發文件嚴令禁止各級各類學校收取擇校費,也不準變相收取擇校費。但這么多年來,上級的政策歸政策,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地方,一些學校仍我行我素,擇校費照收不誤,而且越收越多,越收數目越大。一些地方為了規避檢查,已將擇校費改名為“捐助款”“慈善款”,而且需要家長“自愿”繳納;這些費用也不再直接和學校發生關系,而是與其它單位發生關系?梢院敛豢鋸埖恼f,在一些地方,擇校費問題已成為一顆影響教育公平發展的毒瘤。一邊是國家部委一而再,再而三的發文禁止和重申不能那樣做;一邊是一些學校置國家規章制度于不顧,變相的、變本加厲的瘋狂去做。擇校費,看似收取的是一少部分家長的錢,實際上危害非常大,它不僅敗壞著社會風氣,影響著黨和政府在人們心目中的形象,而且積蓄著民憤和民怨。
在一些地方,擇校費禁令為何會成為一紙空文呢?究竟是誰在給越收越放肆的擇校費撐腰?那些收取擇校費的學校膽量真的就有那么大嗎?用一些家長的話說,這里面的“水”是很深的。試問,如果一個地方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不默許,哪個學校敢亂收擇校費呢?那些取名為“捐助款”“慈善款”的擇校費,很多都要繳入民政部門的戶頭,然后按比例撥付給教育部門,這種跨部門的資金流動,當地黨委政府(至少分管這兩個部門)的領導不同意,行嗎?因此,綜合來看,擇校費在一些地方“深水靜流”著,與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不作為有關,與當地黨委政府的默許有關。
擇校費真的就那么難治理嗎?不是的。正如一些教育界人士說的那樣,“相關部門應出臺違規懲罰措施和配套執法機制,對頂風收取擇校費的學!畡诱娓瘛M瑫r,公開學校收費賬目,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在變本加厲、愈演愈烈的擇校費面前,國家相關部門必須以更有力的措施、更堅決的態度加強治理。如果任由其放肆,教育公平與教育均衡發展只會是一句口號。(楊維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