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昨日在官方網站發出緊急通報指出:6月9日,山東省萊蕪市萊城區楊莊中學7名初三學生結伴在萊蕪匯河下游游泳時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陽市隆回縣桃洪鎮文昌村5名小學生在桃洪鎮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時溺水身亡;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呼蘭區方臺鎮7名學生在松花江邊游玩時,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學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
據悉,我國每年因溺水意外死亡的人數僅次于交通事故,數以萬計,而溺水者中大多是未成年人。兒童意外死亡原因中,溺水已明顯超過交通事故,成為危害兒童的第一殺手。兒童溺水事件又絕大部分發生在夏季(約占全年的八成),因而在當下這個季節,加強溺水事件的防范顯得格外重要。
少年兒童自制力差,風險意識不足,因此很難簡單地將責任歸咎于哪一方,也不能寄希望于僅靠某一方的努力就能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如果學校的安全教育確實起了作用,如果家長們的叮囑確實讓孩子們意識到了危險,如果危險地段有足夠的警示標志提醒孩子,如果事故發生時有足夠的救援力量和救生設備,如果孩子有安全可靠的地方去消暑……類似事故只要有一個如果能成立,悲劇或許就會減少很多。
相信多數學校和家長在假期到來時,都會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但是當安全事故在各地密集發生時,我們也應當反思,僅僅靠學校和家庭保障孩子們的安全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全社會的合作,共織安全網。
從近期發生的溺水事件來說,雖然多有偶然性,但大都是可以防范的。留守兒童如果有其他家人或是代理家長的有力看管,一些悲劇就可避免;現在的學校普遍在加強素質教育,但是體育課上有游泳技能訓練的話,溺水事故或許也可以大大降低;如果孩子們不僅會游泳還懂得如何救人,情況也會改變。
除了學校加強教育和家長擔負起監護責任之外,各地也要注意排查安全隱患。溺水事件往往集中發生在一些危險水域,不少水坑、水塘、水溝、水庫、河道甚至出現連年多人溺水的情況,對這樣的區域,不僅要加強警示,還要加強管理人員和專業救援人員的巡視。
據報載,為防孩子溺水,一些地方采取的綜合防范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就是讓各有關部門都動起來,如經信委發動電信運營商開展預防學生溺水的短信、網絡宣傳;體育主管部門負責宣傳科學安全的游泳方法和水中救人方法;公安部門負責履行公共安全職責;氣象部門負責有效通知降雨情況;河道水庫管理部門負責對深水區游泳履行告知義務;新聞媒體加大這方面的報道等等。這些做法值得“事故多發區”借鑒。
防溺水是一項工程,非一日之功,也永沒有一勞永逸的絕招。辦法只有一個,就是要把我們的防溺水安全網織得更密更牢,這需要我們大家一起行動起來。(雒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