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昨天(27日)表示,在鼓勵和促進民間投資、推動全社會投資平穩增長方面,下一步要采取三大措施。
一是不斷充實和完善4萬億元投資計劃,繼續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根據國務院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精心組織安排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30億元中央投資,重點支持工業中小企業圍繞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節能減排、提高產品質量、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等方面開展技術改造。同時,完善政策法律體系,為中小企業發展營造公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法律環境。切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對商業銀行開展中小企業信貸業務實行差異化的監管政策。加快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加快建設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小企業創業基地和中小企業信息服務網絡。
二是抓緊出臺鼓勵和促進民間投資的措施意見。在擴大市場準入范圍、促進結構調整和民間資本合理流動、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加強服務和引導等方面出臺政策措施鼓勵和促進民間投資。
三是進一步管好用好中央投資,充分發揮中央投資引導帶動作用。不斷優化中央投資結構,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中央投資要進一步向民生、自主創新、節能環保、區域協調發展等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傾斜,推動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抓好中央投資項目建設,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和項目資本金制度,嚴格項目監管,確保建設質量和資金安全,盡快發揮投資效果。堅決抑制部分行業的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對新興產業發展也要加強引導和規范,防止一哄而起。進一步發揮中央投資帶動作用,支持引導民間資本投向政府鼓勵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領域,廣泛參與各種民生工程、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