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9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臺“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表示,在臺灣需要、民意支持與“立法院”監(jiān)督前提下,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xié)議(ECFA)一定要簽。若明年5、6月前簽訂ECFA,對許多企業(yè)有急迫性。
至于是否支持ECFA“公民投票”,吳敦義表示,不能禁止“公投”,誰也不能阻撓,但“公投”是非不得已不采用。
他說,有20%到30%的人對ECFA有疑慮,不能忽略這股聲音,并可轉為談判時的支撐力量。不能視在野聲音為刺耳、難聽,要當成諍友,但一定要同心同德,不能說ECFA確有需要,卻一定要非理性推翻。
至于有人建議由無黨團結聯(lián)盟籍“立法委員”顏清標在中部代言ECFA,吳敦義表示,會審慎考慮各種建議,若有誰對ECFA的說法更簡潔易懂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