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近日發布《關于保險資金運用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包括保險機構可以投資以簿記建檔方式公開發行的已上市交易的無擔保企業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和商業銀行發行的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等數條新規。這被業內解讀為監管層正逐漸放寬對保險公司的投資監管,保險資金投資渠道將進一步開放。
近年來,保險資金投資收益不盡如人意。2011年,中國人壽凈利潤183.31億元,公司總投資收益率僅為3.51%。在理財市場上,盡管保險產品有保障功能,但百姓理財投資時更多考慮收益因素,這恰恰是保險產品的短板。投資和承保是推動保險業發展的兩個輪子。此次新規出臺,其意顯然希望通過推動保險投資這個輪子,提升保險業在金融行業的競爭力。
盡管看上去監管層開放的是一個高風險投資領域,但這并非是盲目和沒有風險控制的。《通知》明確,對開展股權、不動產、保險資產管理產品和無擔保企業類債券等投資的保險公司,在償付能力和財務狀況上設定了門檻,如果出現償付能力不足或者財務指標下降的情況,將不能新增投資。對無擔保債券的投資細則,還將在《保險資金投資債券暫行辦法》中得到進一步的調整和規范。
《通知》的發布無疑在保險資金運用上有重要意義。對保險機構來說,投資范圍擴大了,但投資資質的門檻也大大提高了,這將倒逼保險機構提升投資能力;對監管層來說,對機構的投資空間審慎放松,有助于提高保險資金操作的靈活程度,從而更有效提升保險資金使用效率。這也意味著對保險資金的投資監管進入到了一個更科學和更市場化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