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憲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漢華:
我談兩個方面的體會:一個是四中全會的公報對于網絡空間法治建設的意義。第二個是對網絡安全立法的具體建議。
四中全會在公報中指出來要充分發揮法律的規范引領作用,另外還提出來兩個作用,就是保護和促進作用。這就是我們研究法律的人經常會談到的,法律究竟有哪些作用。在構架網絡空間法治體系中,在這個總目標下抓體系建設,充分發揮法律在法治體系中的不同作用,就是規范、引領、保護和促進。對于網絡治理法治化我認為這四個方面的作用都有很強的現實意義,尤其是網絡空間的法治體系建設有極強的針對性。
規范是實現這個有效治理網絡的前提,也是執法治網的內在要求。這次公報要求全民守法、公正司法、規范執法,對于各方面都提出了具體的要求,我想如果網民,我們的管理者,我們的執法部門,我們的運營主體都能夠按照規范運行就能夠奠定一個機制。
法律的引領作用,這一次特別強調了這一點,而且公報提出來,重大改革都要與法有據,就要發揮引領的作用。引領是整個治理體系創新的要求,它要求我們在網絡空間法治體系建設過程中需要把握互聯網的規律,結合法治與其他的治理機制,更好地引領網絡的健康發展,構筑有效的網絡治理體系。
保護的作用這一次公報特別強調了,也要求我們互聯網空間的法治建設需要加強對各種權利的保護。另一個方面重要的就是要保護網絡的信息安全和國家安全,這個保護的作用應該是一體兩翼,不能偏廢。這樣才能實現我們互聯網的大繁榮大發展。
還有是促進的作用,法律在促進互聯網發展方面大有所為。這些年互聯網能夠得到這么快速的發展,法治發揮了重大的作用。
第一個看法歸納到最后就是說網絡空間法治建設要全盤考慮法律的四種功能促進互聯網的發展。
第二個就是關于網絡安全立法有一些具體的建議。網絡安全立法,我們國家面臨非,F實的壓力。各種安全問題構成巨大的挑戰,網絡安全方面立法也顯得不足。主要是三個問題:一是立法層級低、權威性不足。二是現行的制度都是表較早制訂的,很多東西都沒有考慮到。三是現在很多制度執行的效果不盡如人意。
對于加強網絡安全立法有幾個條建議:一是建議盡快制訂并出臺國家互聯網立法的專門規劃,真正把互聯網領域涉及的基本法律架構搭建起來,為實現依法管網奠定一個法治基礎。二是建議盡快制訂網絡安全法。三是盡快起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相關的立法工作,有效打擊各種形式非法獲取公民信息的違法犯罪活動,構建一個安全放心的網絡環境。四是建議在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一步理順執法手段,提高執法能力,規范執法行為,加強執法效果,使我們的法律規定真正得到落實。
[ 責任編輯:王怡然 ]
原稿件標題URL:
原稿件作者:
轉載編輯:王怡然
原稿件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