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寧波市寧海縣岔路鎮村民說唱權力清單的馬燈調在各村巡演。寧波市寧海縣紀委供圖
中新網寧波10月27日電(記者 李佳赟)在浙江省寧波市寧海縣茶院鄉許民村的會議室,70多人圍桌而坐,氣氛熱烈。村民的討論聲愈發熱烈,“我覺得前后路要澆水泥”,“黃沙的數量有點少了”……最終,在這個村牛棚建設項目中,就連一枚釘子多少價格都被清楚寫下。
這是許民村村務日常中真實又充滿“辣味”的一幕。該村黨支部書記葉全獎告訴記者,今年村里大大小小有近30個項目,按照《寧海縣村級權力清單三十六條》規定,村里需要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對項目進行決議,并將結果公示,接受所有村民的監督。
隨著“新農村建設”步伐加快,涉農資金投入不斷加大,村干部之中也易存在濫用權力、腐敗多發等現象。所謂“知政失者在草野”,問題往往最早暴露在底層、辦法也產生于一線。
2014年3月,寧海著眼于農村小微權力的規范使用,梳理并頒布了《寧海縣村級權力清單三十六條》,將涉及集體管理事務的19個事項和17項便民服務舉措,通過曬出“新家底”和明確“分內事”,給老百姓明白,教干部清白。
從“暗箱操作”到“陽光運行”,從“事后追究”到“全程監管”……“36條”這一從寧海松軟的土壤中長出的“土辦法”,逐漸成長為約束“小官巨腐”的“尚方寶劍”。
“36條”自2014年推出后,明年初將趕上“三年一度”的村級兩委換屆選舉。因為無利可圖,一些只想以權謀私而競選的村民,如今便早早地選擇放棄了。“這不,往年這個時候,不少參選人都已經‘活動’起來了,競選很是激烈,但今年卻一點動靜都沒有。”寧海縣錢岙村黨支部書記陳文輝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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