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顏新文 通訊員 江紀軒)“當時以為,套取單位經費放在賬外,只要沒把錢放進自己的口袋就不算事兒。”浙江省江山市商務局原黨委書記、局長王曉荊近日在反省中后悔不已。因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規私設小金庫、違反財經紀律,王曉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免去黨委書記、局長職務。該局其他3名領導班子成員也分別受到黨紀處分,另一名領導班子成員和一名中層干部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2015年初,江山市紀委發現市商務局采用虛列開支方式將十幾萬元公款存于外部公司賬戶上,便對此進行了初核。當年9月,該市紀委對王曉荊帶頭違反財經紀律問題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2011年12月、2012年7月,王曉荊分別指示該局分管財務的班子成員采取虛開發票形式,通過外部公司套取單位工作經費34590元,用于購買香煙、土特產等。一次、兩次違紀行為未被發現,王曉荊膽子越來越大。2012年11月2日,王曉荊在該局領導班子會議上又提議采用虛開發票方式套取當年單位積余的工作經費,并說“這樣做既能提高當年‘三公’經費基數,又能籌備好下年度人員外出旅游經費,一舉兩得”。
“這種做法雖然名義上為干部謀了‘福利’,但是突破了紀律底線。”該局一名領導班子成員并不同意。另一名領導班子成員對此事也保留了意見。這一議題當時未獲通過,但獨斷專行的王曉荊怎會甘心。2012年11月30日,王曉荊在局領導班子會議上再次提出這項議題。雖然仍遭部分班子成員反對,但這項議題在王曉荊的堅持下最終被強行通過。于是,該局班子成員按議定方案虛開發票,共套取單位資金121775元,在賬外設立小金庫,將違規開支列入賬外報銷。
“該局在中央八項規定和浙江省‘六個嚴禁’出臺之后,購買了15179元的土特產和禮品用于送禮,這屬于頂風違紀行為。”江山市紀委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說,調查期間,王曉荊認識到了錯誤,主動向市紀委交代了相關違紀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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