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不要白不要,過了這村就沒這店……”湖南省永州市回龍圩管理區原黨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李雪輝辦事有一套自己的原則。如果不是東窗事發,李雪輝還覺得自己“講誠信、講原則,敢作敢為”。
黨性缺失,貪婪成性,李雪輝心存僥幸、擅越底線,為自己掘下墳墓。2014年11月,他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有權力后,他認為“沒錢就什么都沒有”
李雪輝1963年出生于永州市道縣,18歲時在廣東省廣州市空軍某部參加工作,1986年李雪輝轉業到回龍圩管理區。憑著踏實肯干、頭腦靈活,他很快脫穎而出,先后任副場長、場長、農業局局長。
2008年11月,李雪輝調任管理區財政稅務局局長。手中有了權力,誘惑也隨之而來。“沒錢就什么都沒有”的思想開始在他頭腦中蔓延。從接受吃請開始,到接收紅包禮金,他一步步走上違紀之路。上任的首個春節,他就收受一些單位禮金1.2萬余元,接受一些老板禮金1.6萬余元。2009至2011年春節他共收受禮金10.7萬余元。
貪欲的潘多拉魔盒一旦開啟,便一發不可收拾。李雪輝想方設法撈取錢財,從2009年開始,便利用職權虛開發票套取資金。
2011年1月,李雪輝借口去省里跑項目,從管理區財政稅務局借款10萬元,其后又指使下屬劉某虛開10萬余元的發票套取資金給還上,并拿出2萬元“犒賞”了劉某。
隨著經濟上的寬裕,李雪輝還出現了個人生活作風問題,他違反生活紀律,與下屬發生不正當男女關系。為了在經濟上給對方補償,他多次授意對方虛開發票到單位報賬。從2010年至2011年,李雪輝通過這種方式為對方套取資金14萬余元。
此外,為了列支局里和管委會領導的招待費、差旅費、交通費等經費,李雪輝在財政稅務局已有機關經費賬戶的情況下,又設立小金庫,共違紀開支111.78萬元。
“撈取錢財時不我待”,他滑向貪腐深淵
2011年李雪輝升任管理區黨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他非但不對組織多年的教育培養心懷感激,反而產生“年齡大了,撈取錢財時不我待”的想法。
回龍圩管理區曾是一個國有貧困農場,2001年撤銷農場設立了正縣級管理區。黨中央和國務院安排了國有墾區危房改造專項資金,解決農場職工的住房問題。2011年,管理區收到了永州市財政局下撥的項目資金855.95萬元。李雪輝竟然在這個項目上打起了主意。他與老板李某狼狽為奸,在未按規定進行公開招標的情況下,直接把危房改造一期工程交給了李某承包。
2012年,管理區余下的危房改造項目進行了招投標,為幫助李某順利中標,李雪輝在開標時將馬鹿頭標段只安排了李某掛靠的永州正中建筑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參與抽簽,結果永州正中建筑有限公司順利中標。
其后,在管理區巖口塘村新農村建設項目啟動時,李雪輝故伎重施,又在沒有進行招投標的情況下,直接把項目給了多次合作的“老朋友”李某。
無利不起早,李雪輝這忙自然不會白幫。為了感謝他的幫助和關照,李某于2012年8月和2013年7月分兩次送給李雪輝現金60萬元。李雪輝將錢用茶葉包裝盒包好放進塑料桶,裝上石灰用磚塊壓著,以免回潮或被老鼠咬。
組織調查忙退錢,他不過當了回“財物保管員”
2014年初,李雪輝聽到組織在調查他的風聲,于是鋌而走險,將一些錢款退回并與行賄人統一好口徑,對抗組織調查,以為這樣就能萬事大吉。
2014年1月10日,永州市紀委調查組到回龍圩調走了財稅局的財務賬本。李雪輝一看,組織查得更緊了,生怕其收受李某60萬元的事情暴露,惶惶不安兩個月后,他從地下室將60萬元現金取出,想去還給李某。車開到半路時又想:“這么多錢全部還給他,自己就一分錢都沒得到了。”懷著不甘和不舍,李雪輝拿出30萬元放到一邊,退了余下的30萬元給李某。過了一周,見風聲仍然很緊,李雪輝又將當時留下的30萬元一并退還了李某。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李雪輝多行不義,最終難逃組織查處。調查期間,在組織教育和幫助下,他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主動交代了一些違紀違法事實。他費盡心思斂財,結果不過是當了回“財物保管員”。
此外,通過調查李雪輝案,永州市紀委還查處了另外兩起腐敗問題,有18名國家工作人員被紀律震懾,向紀委主動交代了問題,其中副科級以上干部13人。
2015年3月,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貪污、受賄罪判處李雪輝有期徒刑15年。(永紀宣)
執紀者說
李雪輝違紀時間長、單筆金額大、窩案串案多、社會影響壞,教訓深刻,黨員干部當警鐘長鳴、引以為戒。要知畏知止,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面對金錢和美色的誘惑,做到常在河邊走,就是不濕鞋。同時,要強化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確保制度執行。李雪輝貪腐的手法都是常規的違反財務制度和招投標制度,這些制度若能真正執行到位,李雪輝也就不能隨心所欲地套取資金,進行權錢交易了。
——永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楊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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