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去年6778億元專項轉移支付未及時落實
2015年中央本級項目支出和專項轉移支付分別有2052.75億元(占13%)、6778.3億元(占38%),今年年初仍未落實到部門或地區。6月30日上午,2015年度中央預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報告里的這組數據引起了多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的關注。
審計報告指出,由于專項資金管理權限分散在不同部門,按項目下達、分條線考核,主管部門對統籌整合存在“三不愿”:擔心失去行政管理權不愿整合、擔心職能被調整不愿整合、擔心機構人員編制縮減不愿整合;基層政府存在“三不敢”:怕失去專項支持不敢整合、怕得罪主管部門不敢整合、怕影響業績不敢整合,導致財政資金統籌整合要求難以完全落實,多頭管理和項目小、散、亂的狀況沒有根本改變。
審計抽查中央投資補助的41個項目中,有13個用虛假資料、違規多頭申報等方式獲得補助8637萬元;抽查69個縣的農林水事務補助,有13.83億元(占5%)被騙取、侵占或損失浪費,如湖南省澧縣一家保險公司與29個鄉鎮政府串通,通過虛假投保、虛假報案、虛假理賠,在2013年至2015年騙取種植業保險保費補貼4061.03萬元,鄉鎮政府通過“返還”獲利1673.25萬元。
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是分稅制財政體制的重要內容,包括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一個時期以來,專項轉移支付項目過多、分配過散、管理鏈條長、資金績效不高等問題一直是社會各界關注的重點,也是審計的一個重點。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尹中卿提出,按照新預算法規定,縣級以上各級政府應將下級政府的轉移支付預計數提前下達下級政府,下級政府應當將其編入本級預算。中央對地方的一般轉移支付應在全國人大批準預算后30日內正式下達,專項轉移支付應當在90日內正式下達。然而,2015年中央轉移支付向地方下達的時間過晚。有的項目推進遲緩使大量資金結轉,中央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補助的18個項目年底結存1.99億元(占補助總額的83%);審計抽查的42個中央部門中,有6個部門和3家所屬單位年底項目結轉結余26.95億元,還有1.77億元通過以撥代支轉入項目單位。
他表示,今后要嚴格執行新預算法,進一步提高中央支出預算轉移支付年初落實到地區的比例,提高預算到位率,并按規定時限下達。
尹中卿認為,財政部今年第一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分地區決算,但目前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仍然不清晰,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超過中央本級支出近一倍。專項轉移支付總規模接近中央預算收入的30%,資金管理涉及50多個部門。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衛留成表示,中央有關部門經常講要劃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權和財權,但到目前為止沒有明確劃分。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部門利益,如果這種情況不解決,會影響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和經濟社會發展。
南京審計大學副校長裴育多年來一直關注審計報告,他表示,從2007年開始,審計報告連續9年關注轉移支付和專項資金使用的問題,主要反映了部分一般性轉移支付有限定用途、專項轉移支付清理整合不到位、專項資金多頭管理等問題。比如一些專項轉移支付歸并后管理方式并沒有發生根本性改變,仍存在“碎片化、部門化、司處化”的現象,使得地方政府無法統籌使用。
一般來說,一級政府、一級事權、一級財權,建立財權與事權相匹配的分稅制財政體制,是理順完善政府間財政關系的第一要務。從近年審計情況看,當前財政運行和地區發展中存在的許多問題,很大程度上都與政府間財權與事權劃分不清,以及體制制度、運行機制和管理方式不完善有關,只有用改革的辦法才能切實解決這些問題。
多年來,審計工作報告對轉移支付中存在的各類突出問題持續關注并反映,2015年2月,國務院發布了《關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制度的意見》,提出在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制度的同時,著力清理、整合、規范專項轉移支付,增強地方財政的統籌能力。
裴育認為,需要相關部門進一步落實國務院要求,深入剖析預算分配與項目確定、專項規劃、制度規定銜接不夠、幾本預算劃分不夠清晰,以及轉移支付制度不完善等影響財政改革深化的問題,更加系統深入地剖析體制制度機制問題,加大改革推進力度,促進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根本性變革與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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