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務會議人不夠”,反腐也不能放松
法律是剛性的,反腐不應向所謂的“地方工作受影響”妥協。如何度過不穩定的“陣痛期”,需要當地組織部門的綜合協調,盡快選拔沒有問題的官員上任。
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根據廣州市紀委在幾天前的一次會議上公布的最新數據,時隔一月,廣州白云區被立案查處干部已由62名上升至81名,包括常務副區長、副區長及原區委書記3名主要領導在內。
有媒體報道稱,白云區政府相關人士感慨:“現在區政府常務會議都不夠人數!”白云區政府領導班子共8人,事發后,6名副區長中2人涉案,再算上此前被“雙規”的白云區政府黨組成員劉健生,該區政府領導班子僅剩5人,減少近一半。
該區政府8人的領導班子,有3人被查,從比例來說確實甚為“可觀”。如此大面積的肅貪行動,會不會影響官員隊伍的穩定,可能是隱藏在一些人內心的疑問。實際上,“反腐太較真會影響地方穩定和發展”的類似說法,在一些地方官場向來流行。這種杞人憂天式的擔憂,當然沒什么道理。前幾年,中紀委官員在一個記者會上,還特地糾正:“查辦案件影響當地經濟發展的看法是片面、錯誤的”。
其實,大可不必因為一時的會議、工作受到了影響,就削弱反腐的力度。
相反,如果那些心存貪腐觀念的官員,未被及時調查,還人模人樣地主導重要決策,才是貽害無窮。一個地方揪出的貪腐官員多,固然證明此前的吏治出了問題,但如今能夠痛下狠心整治,于地方形象利多弊少,起碼讓人看到此處官場未來風氣清明的希望。
當然,要說大規模肅貪對官場毫無影響,那也不現實。曾有媒體報道,2003年安徽阜陽大規模官員腐敗窩案之后,整個阜陽官場人心浮動。“穩定官員隊伍”成為當地組織部長的重任。但以常情推斷,這“浮動”的“人心”,要么出自有些官員其身不正的擔憂,要么出自普通官員對局勢看不透的困惑,只要反腐堅持原則、一以貫之,度過“陣痛期”,地方的穩定和發展完全可期。
2011年,廣東省紀委官員曾指出,近年廣東官員腐敗行為“有組織犯罪”特征日趨明顯,“一查一串、一端一窩”。窩案之所以在一些地方蔚然成風,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或許就是部分貪腐官員以為,只要大家“利益均沾”,有關部門在查處的時候,就不得不有所顧慮。“反腐總不能反到政府常務會議都開不成”,這可能就是白云區一些官員敢于鋌而走險的“底氣”。但實際上,即便近半領導班子成員被查,白云區的天空還會有“白云”,天塌不下來。
實際上,反腐就應該強調法律的權威,凡是涉貪腐的官員,就該一律查處。法律是剛性的,反腐不應向所謂的“地方官場不穩定”、“地方工作受影響”妥協。如何度過不穩定的“陣痛期”,需要當地組織部門的綜合協調,盡快選拔沒有問題的官員上任。另外,如果當地社會運行幾乎沒有受到影響,說明確實不需要那么多官員。這也是精兵簡政的良機。
[ 責任編輯:張瑞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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