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企業
●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 ●中國鐵道建筑總公司 ●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7月17日,國資委紀委下發通知,根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統一部署,決定對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中國鐵道建筑總公司、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開展集中教育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5家央企先自查自報,主要查找經營中存在的“支付或變相支付好處費、違規轉分包工程、違規轉讓出借資質證書”等非正常市場競爭問題,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據記者調查,上述5家公司的母公司或子公司大多參與過鐵路工程項目,此前經審計署審計,在京滬高鐵等項目招投標中存在違規問題。
7月17日,國資委紀委針對5央企下發的通知稱,此次主要查找、整改三個方面突出問題:“一是以串通投標、圍標、提供回扣或給予其他好處等不正當方式承攬工程項目;二是違規轉包、分包工程項目;三是違規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