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12年3月11日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王勝俊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并請全國政協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認真貫徹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決議,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后的新要求,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監督指導地方各級法院依法履職、公正司法,著力提升隊伍素質、審判質量和司法公信力,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為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積極努力。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867件,同比下降1.8%;審結10515件,審限內結案率為95%。地方各級法院受理案件1220.4萬件,同比上升4.4%,審、執結1147.9萬件,審限內結案率為99%,結案標的額1.7萬億元。
一、加強刑事審判工作,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刑事審判擔負著懲罰犯罪、保障人權、維護穩定的重要職能。各級法院共審結一審刑事案件84萬件,判處罪犯105.1萬人,同比分別上升7.7%和4.4%。最高人民法院及時出臺司法解釋,指導各級法院準確適用刑法修正案(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關于審理走私、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案件的司法解釋,就相關犯罪的法律適用問題作出明確規定。認真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堅持實事求是、區別對待,寬嚴依法、寬嚴適度。加強對重大案件審判工作的監督指導,確保定性準確、量刑適當。依法行使死刑核準權,確保死刑只適用于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各級法院依法懲處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嚴重刑事犯罪,審結殺人、搶劫、綁架、爆炸、黑社會性質組織、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6.9萬件,判處罪犯10.5萬人;加大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審結涉及“瘦肉精”、“地溝油”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278件,判處罪犯320人;加強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審判工作,審結重大責任事故犯罪案件1400件,判處罪犯1876人。審結貪污賄賂、瀆職犯罪案件2.7萬件,判處罪犯2.9萬人,促進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積極參與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大力推進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審判工作,加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調解、自訴案件和解以及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嚴格減刑、假釋條件及辦理程序,完善審判工作與社區矯正銜接機制,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司法建議,促進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