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公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會議費等;明年年底前,所有基層預算單位全用公務卡支付
昨日,財政部下發通知,決定在中央預算單位全面實施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從明年1月1日起,中央各部門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支付公務接待費、公車運行維護費、差旅費、會議費等16項費用時,必須使用公務卡。明年年底前,所有基層預算單位要全部實行公務卡支付制度。
“有卡不用”較為普遍
財政部表示,公務卡制度改革自2007年推行以來,對減少預算單位現金支付結算、規范公務支出的政策效應逐步顯現。但同時也存在公務卡使用范圍偏窄、使用率不高的問題,“有卡不用”現象較為普遍。
規定項目禁用現金結算
通知要求,所有實行公務卡制度改革的中央預算單位,都應嚴格執行中央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凡目錄規定的公務支出項目,應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原則上不再使用現金結算。原使用轉賬方式結算的,可繼續使用轉賬方式。
未用公務卡需提供證明
通知指出,可暫不使用公務卡結算的項目包括,在縣級以下(不包括縣級)地區發生的公務支出;在縣級及縣級以上地區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場所發生的單筆消費在200元以下的公務支出;按規定支付給個人的支出;簽證費、快遞費、過橋過路費、出租車費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現金結算的支出。各部門各單位應從嚴控制不使用公務卡結算的支出事項,必要時報銷申請人應提供不能使用公務卡結算的證明材料。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