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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正式實施,根據(jù)地稅部門測算,廣東省約有700萬人受惠于新稅法,工薪所得不用再繳稅,廣州共有約410萬工薪收入者獲不同程度減稅,其中有315萬人不再需要繳納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另外,廣州約有2.3萬名高收入群體會因此加稅。
個體戶也將受惠,其中查賬征收的年應納稅所得額6萬元以下的個體工商戶納稅人稅負平均降幅約40%。不過核定征收的個體戶暫時未有相應調(diào)低核定征收率。
全省個稅減收約134億
今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guān)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將工資薪金項目費用扣除標準從現(xiàn)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將現(xiàn)行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改為七級,同時將第一檔稅率由5%降為3%。修訂后的《個人所得稅法》在9月1日起正式實施。
經(jīng)廣東省地稅局測算,這次修訂后全省將有700萬人受惠。以2010年為基數(shù),修訂前全省繳納工資薪金項目個人所得稅的人數(shù)為1037萬人,費用扣除標準提高后,原來2000元至3500元這個幅度的納稅人不用繳納工資薪金項目的個人所得稅,這部分減少納稅人數(shù)約700萬人,需繳納工資薪金項目個人所得稅的人數(shù)驟降約337萬人。全省全年工薪項目個人所得稅減收約134億元。
另據(jù)廣州市地稅局測算,此次修訂后,全市共有約410萬工薪收入者受惠,其中約315萬人將不用繳納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全市全年約減少工薪所得個人所得稅收入38.6億元。只有不足1%的高收入群體,約2.3萬人稅負會有所增加。
省地稅指出,此次修改《實施條例》時采取與2008年修改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相同的做法,在涉外人員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的同時,將其附加減除費用標準由2800元/月調(diào)整為1300元/月,這樣,涉外人員總的減除費用標準保持現(xiàn)行4800元/月不變。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