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即將在9月1日起執行,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昨天召開新聞發布會透露,實施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之后,北京市470萬納稅人將得到稅收減免優惠,其中有229萬人將不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修改的內容,從9月1日起,工薪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工薪所得稅率表由9級減至7級,取消了15%和40%兩檔稅率,最低一檔稅率從5%降至3%。
北京地稅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受到新的個人所得稅法惠及的約470萬人中,有430萬工薪階層,有30萬個體戶,其他各類納稅人10萬人。工薪階層中,有229萬人因達不到3500元納稅標準而不再繳納個人所得稅,有201萬工薪階層個稅負擔減輕;對采取核定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應繳納稅額統一下調40%,已經確定應納稅額的個體工商戶9月份應納稅額將按原核定稅額的60%繳納。
此次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國務院對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也做了修改,明確在涉外人員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的同時,將其附加減除費用標準從每月2800元調整到1300元,這樣,涉外人員總的減除費用標準維持每月4800元不變。
除了個稅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外,申報繳納稅款的時限也發生了變化。根據新的規定,申報繳納稅款的時限由現行的次月7日內延長為次月15日內,與現行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等稅種的申報繳納稅款時限保持一致,避免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一個月內兩次或多次前往稅務機關辦理各相關稅種的申報納稅,減輕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的辦稅負擔。(記者 孫春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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