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總統計師鮮祖德昨天再度就111元人均居住支出數據釋疑,他指出,“居住支出”有住戶調查層面和國民經濟核算層面的兩種指標、兩個口徑,大家議論的“月人均居住支出111元”是一個狹義口徑,其中不包括購、建房支出和自有住房的虛擬房租。有關部門要注意到口徑差異,最好使用廣義口徑來衡量居民居住支出,即加上自有虛擬房租的數據。鮮祖德透露,根據《2010年中國統計年鑒》中核算資料計算,2009年城鎮居民含自有住房虛擬房租的月戶均居住支出為636元。
鮮祖德稱,“月人均居住支出111元”是一個統計上的平均數,是租房戶和自有房戶的平均。在2010年城鎮住戶調查樣本中,有80%以上是自有住房戶,房租為0,而近20%的租房戶房租則比較高,這些租房戶既包括商品房租賃者,也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等其他類別。
鮮祖德透露,2010年住戶調查的全國城鎮居民租賃公房戶月居住支出為342元,租賃私房戶月居住支出為780元。而在私房月租金的對比中,一線城市明顯處于高位,例如在北京、上海,2010年私房平均月租金在1500元左右,最高達到5167元;在西部五省(區、市),私房平均月租金僅為250元至400元。(記者馬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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