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發布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到2015年,人口稠密和經濟發達地區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報網,20分鐘內完成地震烈度速報;破壞性地震發生后,2小時內救援隊伍能趕赴災區開展救援,24小時內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安置。
“防震減災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近年我國防震減災事業取得了較大進展。但也存在監測預報水平較低、城鄉建設和基礎設施抗震能力不足、應急救援體系尚不健全、群眾防災避險意識和能力有待提高等問題。”《意見》指出。
為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意見》提出,到2015年,我國要基本形成多學科、多手段的覆蓋我國大陸及海域的綜合觀測系統。人口稠密和經濟發達地區能夠監測2.0級以上地震,其他地區能夠監測3.0級以上地震。2020年,建成覆蓋我國大陸及海域的立體地震監測網絡和較為完善的預警系統。城鄉建筑、重大工程和基礎設施能抗御相當于當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地震科技基本達到發達國家同期水平。
在“大力推進地震應急救援能力建設”方面,《意見》細化了四點要求。
首先,健全完善地震應急指揮體系。按照統一指揮、反應迅速、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強抗震救災指揮體系建設。進一步增強地震預案及相關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經常性地開展預案演練,適時組織跨地區、跨部門以及軍地聯合搶險救災演練。
其次,加強國家和省級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建設。建立健全軍地地震應急救援協調機制,充分發揮解放軍、武警部隊在抗震救災中的作用。加強以公安消防隊伍及其他優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依托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醫療、交通運輸、礦山等相關行業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抗震救災能力。積極推進地震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和社會動員機制建設。
第三,推進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統籌安排所需的交通、供水、供電、環保、物資儲備等設備設施。學校、醫院、影劇院、商場、酒店、體育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要設置地震應急疏散通道,配備必要的救生避險設施。
第四,完善應急物資儲備保障體系,加強救災物資設備的質量安全監管。同時,鼓勵引導社會力量開展應急物資儲備,推進應急救援產品動員生產能力建設,實現專業儲備與社會儲備、物資儲備與生產能力儲備的有機結合。
《意見》全文分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為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第二到第六部分分別就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城鄉建筑物抗震能力、基礎設施抗震設防和保障能力、地震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和健全完善政策保障措施提出了具體意見。(記者余曉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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