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對河南省平頂山市新華區四礦“9·8”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河南省平頂山市衛東區興東二礦“6 ·21”特別重大炸藥燃燒事故、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縣立勝煤礦“1· 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等3起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做出批復,認定這3起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均為責任事故。依照有關規定,對71名事故責任人做出嚴肅處理,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05名涉嫌犯罪的責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3起責任事故分別是:
一、河南省平頂山市新華區四礦“9· 8”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2009年9月8日0時55分,河南省平頂山市新華區四礦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6人、受傷14人,直接經濟損失3986.4萬元。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
(一)事故煤礦基本情況
該礦始建于1993年4月。1996年1月,經原河南省煤炭工業廳批準,新成立平頂山市新華區四礦,屬新華區全民所有制企業。2001年12月,經平頂山市煤炭工業局批復,該礦核定生產能力6萬噸/年。2003年,新華區四礦通過整體轉讓方式改制為私營企業(證照未變更,仍為地方國有煤礦),現任礦長李新軍,實際控制人張培舉。該礦持有采礦許可證、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以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該礦為立井開拓,共有三個立井,分別為主井、副井、風井。事故前該礦共有1個采煤工作面和6個掘進工作面。2007年6月,該礦曾發生過煤與瓦斯突出,實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但事故發生前該礦仍按低瓦斯礦井管理。
2008年11月1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要求全省范圍內年產30萬噸及以下礦井進行停工停產整頓。2009年3月,河南省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新華區四礦為停工整頓煤礦。2009年4月23日,新華區人民政府批準新華區四礦進行整頓。但該礦卻借“入井整改隱患”名義違法生產,新華區人民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在多次檢查中未予制止。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新華區四礦違法違規開采己組煤層,其201機巷頂板冒落導致局部通風機停風后,造成201掘進工作面內積聚大量高濃度瓦斯;違章排放瓦斯過程中致使瓦斯濃度達到爆炸界限;巷道內破損的煤電鉆電纜短路產生高溫火源引起瓦斯爆炸。
2.間接原因
(1)該礦違法組織施工和生產,超層越界盜采資源,不執行瓦斯檢查制度,制作假報表、假圖紙,弄虛作假、應付檢查,安全生產管理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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