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29日電(記者 楊維漢)最高人民法院29日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人民法院貫徹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作出全面部署和要求。
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獲悉,出臺《意見》的基本背景是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要求和國務院于2008年6月發布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意見》分為6大部分,共計36條具體意見。
《意見》強調,各級法院要充分認識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人民法院要充分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產權的主導作用,從充分發揮各項知識產權審判的職能作用、綜合運用知識產權司法救濟手段、及時明晰知識產權法律適用標準、努力加強人民法院與其他司法機關和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之間的協作配合四個方面明確了工作著力點。
《意見》明確了審理好各類知識產權案件中需要注意的司法原則和政策,以體現切實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的精神。《意見》要求必須統籌兼顧執行法律與服務大局、保護私權與維護公共利益、依法保護與適度保護、保護權利與防止濫用等各種重大關系。
同時,《意見》并分別就專利案件、商標案件、著作權案件、商業秘密案件、植物新品種案件、特定領域知識產權案件、不正當競爭案件、壟斷案件、知識產權合同案件、知識產權訴前臨時措施案件、知識產權授權確權案件、知識產權行政案件、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知識產權審判監督案件、知識產權執行案件、知識產權涉外案件等16類知識產權案件的審判實踐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提出了一系列指導性意見。
《意見》提出有關完善知識產權審判體制和工作機制、優化審判資源配置的要求,提出一系列具體落實措施。要求加強知識產權司法解釋工作,完善知識產權訴訟制度。要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隊伍建設,提高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