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音樂人的微博,引起了風波。
他從老家“抵制”折遷歸來,發了一條微博:“回到北京的第一天,就是清查一些人近期的微博……沒有聲援的一律銷光,劃清界限,仍然沒被銷的主兒愿好自為之……不要說最起碼的原則與判斷,給你一次做人的機會都不要,從內心蔑視你!”
這讓很多人反感。“既沒關注,也沒轉發,主動和你劃清界限”之類的評語中,夾雜著謾罵。像慣常類似的事件一樣,支持者和反對者們,很快“打”成一片。支持皆朋友,反對皆敵人——常見的“幫派”之爭,又一次爆發。
好在當事人意識到了問題,隨后致歉:“今早我發表了下面的微博,話糙理不糙,但言辭偏激,跟我這個人一樣。這話只針對我的一些私人朋友,在微博吐槽很不合適,造成了很大誤會……我向你們道歉!”
毫不夸張地說,社會生活的很多方面,正因微博而改變。社交平臺的定義,已經很難涵蓋微博的作用。很多人傾向于把它當作前途無量的“自媒體”,期待它與傳統媒體“一爭高下”。相對較小的外部約束,網絡本身的便捷,數以億計的用戶,確實讓微博不容小覷。
而正是這種日漸強大的傳播力和影響力,弱化了微博作為私人社交平臺的“自”屬性。當我們考慮“我的微博怎樣才能讓人關注”時,它就不再是簡單的“自媒體”,而進入了公共輿論領域;微博上的發言,也不再是私人話語,而具備了公共性。盡管發言者無法控制微博的傳播效果及影響,卻必須對它可能造成的后果負責——你可以在家里肆無忌憚地罵人,但在公開場合,卻會因“誹謗”而獲罪。
沒錯,你可以在微博上宣泄情緒,表達不滿。但是,作為公共領域的一種傳播形態,你要守規矩。雖然是“自媒體”,卻不意味微博能容納所有的“吐槽”。就像那位音樂人所言,“一些話只針對私人朋友”,在微博里“就很不合適”。較少的約束,也不代表你想說什么,就能說什么。我們對“因言獲罪”保持高度警惕,將言論自由視為不可侵犯的權利。可是,從來都沒有絕對的自由,言論也有邊界和底線,尤其公開發表的言論,應當不侵犯法律和他人。
網絡的輿論生態,讓我們遭遇微博傳播的“逆淘汰”——越是冷靜,越沒人理;越是極端,越吸引眼球。于是,時常會被偏激、沖動,被莫名其妙的情緒發泄所包圍。原本以為,多了一個公共交流和對話的平臺,沒想到,在微博上根本無法講理。
說實話,我們的社會還不善于包容異己和異見。如果你細看微博上的一些爭議,便會發現,論爭的雙方,都在自說自話,他們想要的不是“共識”,不是對錯是非,甚至不問事實,而只要“站隊”。其實很多時候,我們需要的,并不是統一思想——也不可能有絕對的統一,而是對不同意見的包容和尊重。
所謂的“共識”,不過是在彼此妥協之后,大家所能接受的最大公約數。它并不是各自理想的終極目標,卻是雙方都可以接受的一種不壞結果。你有表達意見的權利,別人也一樣有。誰都不可能永遠正確,所以,請認真傾聽,不要一見“異己”,就打翻在地。哪怕對方的觀點無比荒謬,不值一駁,他也有“說”的權利。
可以說,微博是當下中國的一個縮影。從中,可以看到矛盾沖突,可以看到社會心態,更可以看到民眾素養。微博的興盛,讓很多人歡喜,它到底應該帶給我們什么?一定不是偏激憤怒,打殺聲一片;不是毫無遮攔的“吐槽”,不負責地轉發;不是按立場站隊,劃清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