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發生天然災害震災、海嘯,最后引發核災,引起全球廣泛矚目,核電廠的安危、利弊等問題,也再次成為各方討論的焦點。日前島內也舉行一次反核游行。臺灣《中國時報》24日發表社論認為,廢核確實難以在短期內達成,但當局在能源政策上應有積極作為,才能讓臺灣有希望逐步接近非核家園。
全文摘編如下:
根據統計,全球有47個國家或地區,正在興建或已有運轉中的核能電廠。在30個國家中,總計有441座核電廠在運轉。各國核能發電占總供電量的比重,法國達八成,有超過50座的核電廠,是全球核電比重最高的國家之一;日本、德國、芬蘭核電比重都超過三成,整個歐洲有三分之一的電力來自核電;韓國核電也占四成。
最特別的是美國,一般認為美國“不是核電大國”,但事實上美國擁有104座核電廠,居全球第一;但因其用電量最大,核電占的比重只達二成左右。目前在東亞與南亞地區,還有22座核電廠建造中,39座準備興建。相較之下,臺灣的核電占全部供電的比重約二成,與先進國家及地區相比,比重還不算高。因此,核電實際上已成為工業國家及地區重要的電力供應來源。
再談臺灣的現實問題。基本上,一個社會與經濟要正常運作,充分的電力供應,已是基本條件。不論是生活、或投資設廠,沒有人會選擇“限電、分區供電”的地方。在電力要充分供應的前提下,如果要“廢核”,讓所有的核電廠停止運轉,臺灣少了二成的電力供應后,只有兩種方式能維持電力充分供應:用其它發電方式增加供給,或減少電力需求。
這兩種方式也都面臨執行上的問題。再生能源的穩定度、成熟度,在短期內難以取代現有發電方式;水力發電也有破壞生態的問題。如大幅增加傳統火力發電,則會增加碳排放量,違背節能減碳的國際趨勢。要減少需求更難,因為將陷入類似“公共財困境”中─除非大幅提高電價。但提高電價又要承受民眾責難、增加企業生產成本而影響經濟成長等后果。因此,“廢核”議題就此陷入膠著難以推動的困境中。
事實上,其他地區也同樣面臨許多“現實問題”而難以竟其功。如瑞典在1980年就以公民投票,確立在30年后實現非核家園的理想。但現實上則是缺乏可行的替代能源方案,公投后廿年來,瑞典僅關閉一座核電機組,接著把關閉其它核電廠無限期延后;最后,瑞典電力公司甚至宣布要開始投資擴充核能機組。德國在1982年起就不再建新的核電廠,在2001年國會正式通過“廢核”,全力推動發展再生能源及其它替代能源。但關閉第一座核電廠的支票同樣跳票,去年梅克爾政府又核準17座核電廠延后12年除役,引發環保團體的撻伐。美國雖多年未增加核電機組,但1999年,加州發生限電大危機后,美國政府決定讓核電廠再“延壽”廿年。
顯然,非核家園的美好理想,敵不過經濟發展與民眾生活上需求的現實。而近年地球暖化,全球倡議節能減碳,力求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加上油價等能源價格不斷上揚,一度讓核電計劃紛紛重啟。一時之間,核電似乎再成顯學。島內也有“立委”在“國會”,提出要臺當局考慮“增加核電”的建議。這次日本發生核災,讓全球風向再次轉變,不少地區已暫緩或重新評估核電計劃,德國甚至先關閉7座老舊的核電廠。
因此,從這些例子來看,現在要廢核或許不可能做到。但鑒于臺灣與日本同樣位于地震帶上,及核災嚴重的社會與生態后果,短期而言,日本核災帶來不少教訓,臺當局當然應該記取,對核電廠做總體檢。此外在推動再生能源應再加把勁,雖然再生能源不可能完全取代傳統發電,但提高其比重是勢在必為。至于壓制需求成長方面,我們認為適當提高電價,達到以價制量,同時讓再生能源更具競爭力,也是該考慮的方向。如果能及早起步,也許有一天核電廠能逐步除役,邁向非核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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