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家弊案一審宣判,一家4人都被判刑,并科罰以重金,不法所得沒入。陳水扁說:“我只犯社會文化罪”;吳淑珍說:“審判不公,我們都很恨”;陳致中說:“心情很沉重”;黃睿靚說:“真要坐牢就去。”
臺灣《中華日報》15日社論指出,法院就重大刑案宣判時,如果被告在押,一般都會“提庭聆判”,被告乍聽被判重刑,不是呆若木雞,就是大喊冤枉。陳水扁對“提庭聆判”敬謝不敏,其它11名被告也無人到庭聆判,他們聆判的表情,臺灣人民“無緣”看到。不過,陳水扁家人判刑后的“心情”,倒也不斷被外界得悉。
陳水扁所謂“社會文化罪”說,說得最早,說得最經典;陳致中所謂“心情很沉重”說,說得較遲,但說得最具代表性。陳水扁家4口,面對“三管齊下”的裁判,哪個心情能不沉重?然則,盡管他們各抒所懷,各吐壘塊,卻僅及于裁判結果,而未提及原因,凸顯他們根本不想坦白認罪。
佛家說:“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做者是。”刑法不講前世、今生或來世,唯就不法做出“現世報”。陳致中夫婦吃香喝辣,好個豪門貴胄;兼又大洗黑錢,端的時代寵兒,他們何嘗有“沉重”之感?一旦“現世報”來到,方覺“心情很沉重”,則為時已晚矣。
陳水扁曾妄指司法對他“抄家滅族太過了”,豈知“一人貪戾,一國作亂”,怎能不禍延子孫?陳致中見父母貪腐無度,又何曾直言極諫?今后,扁家人不論在牢里牢外,“心情很沉重”將是他們共同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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