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洗錢案的新聞“荼毒”著臺灣社會。不但是貪錢的金額和手段令人氣憤,多日來隨著愈來愈多的新聞揭露,乃至于陳水扁和家人自身的言行表現,都展示出不可思議的扭曲的價值觀。
陳水扁昨天在接受特偵組偵訊之后,下午又堂而皇之召開記者會,看似打算自我辯護一番,但“打李拉馬”的內容,顯得心虛之至,結果被輿論指為“敗象已露”。
臺灣《聯合晚報》今天發表社論指出,陳水扁顯然以為,只要指出別人也做過同樣的事,就等于證明自己沒錯。李登輝有“奉天專案”的開支,所以陳水扁就可以用“南線專案”領錢?馬英九曾將五十萬美金匯出給女兒求學使用,所以陳水扁就可以有秘密匯款的海外帳戶?這樣的類比豈有邏輯可言?別忘了,“奉天專案”屬只以領據核銷的部分,而陳水扁這部分的款項,“公務機要費案”里根本略而未查。至于提出馬唯中海外念書花費,更是莫名其妙。各界至今質疑的是扁家財產“來源不明”和海外秘帳,有誰曾追查陳致中的留學費用呢?
社論認為,現在不但是陳水扁個人,整個扁家族的價值觀一點一滴揭露,呈現出和社會道德期許完全背道而馳的錯誤觀念。不但用“以前有人做過,就可以做”來作為辯詞,而且舉例往往不合事實。據周刊報導,吳淑珍用“國民黨還不是一樣替小孩在海外存錢”的理由,作為海外帳戶的接口。但扁家的財富來源,從本來就不該據為私用的所謂“選舉結余款”,到帳目對不攏的“公務機要費”;從吳淑珍的“鉆表換鉆戒”,到可疑的巨額SOGO禮券。這些金錢來源,各種證據都指向貪污收賄所得,也就等于是盜取臺灣資源或盜賣公共利益,本來就不該是他們的錢。一家人卻還能振振有詞,或如陳幸妤所說:“臺灣獨立不需要用錢嗎?”或如吳淑珍所說,匯到海外去“替小孩存起來”;這種說詞,怎么可能是正大光明的?換個角度看,已貴為“總統”了,幫小孩存這種A來的錢,算得上是為小孩著想嗎?拖自己的小孩下水一起干壞事,算得上是稱職的父母嗎?
陳水扁已經下臺,一家人價值扭曲的程度,卻讓全臺灣民眾看傻了眼!至今還有誰能以這個家庭作為“愛臺灣”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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